男女主角分别是林醒林依依的女频言情小说《重生1958:从猎兔开始赶山生活 全集》,由网络作家“赵亥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“是啊,多亏有你配合我,不然今天要抓到这兔子就难咯。”林醒笑道。林依依顿时得意的昂起了头,非常得意。林醒打量着这只兔子。野生的兔子没有家养的兔子大,而且现在是冬季,野外食物匮乏,所以导致动物的体型也比较小。不过这兔子大概也有六七斤左右,三个人吃勉强也算是够了。林醒把兔子从陷阱上弄下来。这兔子还在拼命的挣扎,四条小腿蹬的飞快,像电动小马达似的。林醒用手指掐住了脖子的后脖子位置,然后狠狠一捏。只听见一声微弱的卡嚓声,兔子顿时就不动了,它的颈椎被林醒给活活捏断了。林醒前世在丛林生存的时候,有一套对付野生动物的办法,那就是只攻击动物的颈椎,能够事半功倍。林醒把瘫痪的兔子提起来,对林依依说道:“猎物到手了,走,咱们回家吃兔肉!”“好欸好欸!可...
林依依顿时得意的昂起了头,非常得意。
林醒打量着这只兔子。
野生的兔子没有家养的兔子大,而且现在是冬季,野外食物匮乏,所以导致动物的体型也比较小。
不过这兔子大概也有六七斤左右,三个人吃勉强也算是够了。
林醒把兔子从陷阱上弄下来。
这兔子还在拼命的挣扎,四条小腿蹬的飞快,像电动小马达似的。
林醒用手指掐住了脖子的后脖子位置,然后狠狠一捏。
只听见一声微弱的卡嚓声,兔子顿时就不动了,它的颈椎被林醒给活活捏断了。
林醒前世在丛林生存的时候,有一套对付野生动物的办法,那就是只攻击动物的颈椎,能够事半功倍。
林醒把瘫痪的兔子提起来,对林依依说道:“猎物到手了,走,咱们回家吃兔肉!”
“好欸好欸!可以吃肉了!”林依依开心的直欢呼。
两人提着兔子,立刻朝着山下走去。
林依依这小丫头,毕竟是从来没有吃过肉,一直盯着兔子,哈喇子都快要从嘴角流出来了。
要不是因为林醒在这里,估计这丫头都能把这兔子给生吃了。
林醒打猎的这个地方只是半山腰,所以距离山脚不远。
两人走了半小时左右,就成功下了山。
山下面有个村子,叫扁溪村,这方圆十里就这么一个村子,整个村子里也就那么几百号人而已。
林醒的家就是住在这村子里的东头位置。
当林醒两人来到家门口时,就看到了母亲吴秀兰正拿着斧头,在家门口卖力的劈柴。
吴秀兰的身子骨很弱,再加上因为经常挨打,身上到处都是伤,所以劈柴的时候没什么力气,别人一下就能劈开的柴,她要劈好几下才能弄开。
而且寒风凛冽,吴秀兰穿的也是粗布麻衣,身上到处都被冻的通红了。
林醒顿时有些心疼了,大喊道:“妈!我们回来了!”
吴秀兰放下手里的柴刀,转头看向两人,松了口气道:“你们可算是回来了,怎么样,没事吧你们?”
现在的深山老林可不比之前,如今山上到处都是危险的野生动物,比如老虎,野猪等等。
就算是老猎户进山了,运气不好也有丧命的风险,更别说林醒和林依依还只是两个小孩子罢了。
其实吴秀兰是不允许他们两人进山的。
奈何林醒太倔了,偷偷摸摸就上山了,吴秀兰想拦也拦不住。
“我们能有啥事儿。”林醒笑着晃了晃手里的兔子:“您看,不仅没事,我们还打了一只肥兔子回来呢。”
“对啊对啊,哥可厉害了,做了个陷阱就抓了只兔子,我们今天有肉吃了!”林依依也开心的说道。
吴秀兰看都没看那兔子,嗔怪道:“以后可不准上山了听到没?要是遇到了危险怎么办?”
“行行行,知道啦知道啦。”林醒笑着摆摆手道:“妈,你先去弄兔子肉吧,依依这小丫头都快要馋的不行了。”
吴秀兰翻了个白眼,但也没啰嗦了,拿着兔子就进屋做饭去了。
而林醒则是拿着斧头,替吴秀兰劈那些没有劈完的柴。
林醒身体素质不错,一堆柴火一下子就劈完了,不过浑身出了一身的汗,再加上冷风一吹,真是直接冻进了骨头缝里。
林醒看着身上的粗布麻衣,思索着要不要弄点厚实点的衣服来穿了。
原身和父亲分家以后,几乎什么东西都没带出来,原来的那些棉衣也都留在了父亲那里。
但是林醒肯定是不会回父亲那里拿东西了。
既然如此,那就只能自己做衣服了。
如今这个年代,想要做棉衣,那是需要布票的,而且每个人能领的布票都是有限的,林醒一家子今年的布已经领完了,领不到了。
不过,虽然领不到布,但是林醒可以用野生动物的皮毛做衣服,同样也没差。
要说最保暖的兽皮,那肯定就是袍子莫属了。
如今冬季的正是袍子活跃的季节,刚好可以打了袍子,吃它的肉,还用它的皮毛做衣服,一举两得。
林醒打定了主意,下次进山,有机会就去打几只袍子回来。
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后,吴秀兰已经把兔子给弄好了。
一家子坐在屋子里,一大锅香喷喷的兔子肉放在桌子上,光是闻着都让人口齿生津。
“好香啊!这就是兔子肉呀!我还是第一次见这么大块的肉呢!”林依依开心的说道。
以前跟父亲住在一起的时候,她倒是见父亲吃过肉。
不过原身家庭的经济状况也不是很好,一年到头也只能吃那么几次肉,而且每次也就那么一小碗而已。
这么一大盆肉,可谓是相当奢侈了。
“等很久了吧。”林醒把其中一只兔腿递给了林依依,笑道:“来吧小丫头,这条腿就给你了。”
林依依没有接,摇摇头推了回来:“哥,兔子是你打的,你吃,我吃其他的就行了。”
林醒不免有些感动。
这小丫头,明明都已经馋的不行了,却还这么推让。
林醒直接把兔腿放到了林依依碗里:“这么多肉呢,都能吃的上,有啥好推辞的,赶紧吃,凉了就不好吃了。”
林依依看着碗里的兔腿,小丫头总归还是没忍住,犹豫了片刻后,拿起兔腿就开始吃了起来。
她一边吃,一边开心的两眼放光:“好吃!好好吃!妈!哥!你们也赶紧吃!”
吴秀兰夹起另一只兔腿,放到了林醒碗里:“儿子,你也吃,今天上山累了,你得多补充补充。”
林醒摇摇头,把兔腿放回了吴秀兰的碗里:“我不喜欢吃兔腿,妈,你吃吧。”
说完,林醒也不给吴秀兰推辞的机会,拿起碗筷就开始干饭。
吴秀兰无奈的摇摇头,心里却格外的温暖。
她这辈子过得很苦,尤其是嫁了人后,不仅要当牛做马,还要被家暴,每天都要被打骂。
辛亏生了一对好儿女,也算是支撑她坚持下去的动力了。
“总之你自己小心点,别进山太深了,就在外围走动,遇到危险了也能及时跑回来。”吴秀兰不放心的嘱咐。
“恩,我知道了。”林醒点点头。
稍微休息了一会儿后,林醒就扛着猎枪,带着弓箭,背着箭簇,提着几根长矛出发了。
还真别说,就林醒这一身的装备,已经堪称豪华了,能远能近,还有保命手段,非常全能。
在林醒沿着村子的小路往森林里走的时候,不少村民都看到了林醒这身装备,笑着打招呼。
“这不是小林吗,好家伙,这一身装备,进山赶集去啊?”
“小林啊,你上哪儿弄来这么多家伙什啊?”
“听说你昨天打了一头梅花鹿,今天又能打到什么东西?”
“......”
对于村民们的招呼,林醒都一一微笑着回应,不过也没有跟他们继续唠下去。
很快,林醒就出了村子,来到了森林外围。
其实林醒也可以像昨天那样,沿着森林的边缘线移动,寻找离开森林的猎物。
但是这太考验运气了,昨天也就是林醒运气好,走了两个多小时就遇见了梅花鹿,这要是运气不好,估计一整天都碰不到猎物,毕竟动物一般不会离开森林。
所以,林醒今天不打算靠运气了,准备直接进入森林!
反正他有这么多装备在手,就算遇到了危险,也能及时撤退。
林醒二话没说,直接走进了森林里。
虽然说如今是冬季,树林都已经凋零了,可是大兴安岭的环境保护的非常好,周围都是高耸入云的树干,遮天蔽日的,给人一种压抑感。
而且这森林里大树的密度很高,层层叠障的树干遮挡了视线,基本上看不到太远处的东西。
这就会让人产生一种恐惧感,生怕绕过这棵树就刚好撞见一只猛兽,那就真是见鬼了。
好在林醒心理素质非常不错,并没有害怕,不过他依然还是小心翼翼的警惕着四周的环境,毕竟也怕阴沟里翻船嘛。
就这样,林醒在森林里慢慢前进,顺便观察周围有没有动物出没的痕迹。
但是走了一个多小时,林醒依然没有发现任何动物。
期间倒是发现了几只兔子,不过林醒并没有狩猎,因为兔子的肉太少,没有狩猎的必要。
兔子肉几乎没有任何脂肪,全都是瘦肉,经常吃兔子并不会让人健康,甚至还会因此被活活饿死。
以前有很多猎户,就是因为兔子好抓,所以就只抓兔子,结果被活活饿死了。
而且兔子体积太小,又太灵活了,想抓兔子只能靠陷阱,林醒有制作陷阱的功夫,还不如找找哪里有大型猎物来的实在。
就在林醒继续往前走的时候,他忽然注意到远处的雪地上有脚印。
积雪都是很平整的,上面出现了脚印,想不让注意到都难。
林醒立刻跑过去查看。
果然是脚印,而且脚印的形状还是蹄形,这就意味着留下这脚印的应该是食草动物,鹿,狍子,羊之类的。
这脚印的痕迹还很新,那就说明了这头猎物应该还在附近,应该没有走远。
林醒立刻顺着脚印的方向追了上去。
一路跟着脚印往前走,走了差不多有十几分钟后,林醒忽然听到了前方有什么动静。
他躲在树后,朝前面看去,果然就看到了一只羊羔正在雪地里寻找着食物。
这羊羔应该是亚成年,体型比较小,看样子应该是独自跑出来找草料的。
森林里能见到羊很罕见,羊这种动物一般都是生活在草原里的。
这羊羔应该是附近哪个村子里跑出来的,误入森林了吧。
不过,林醒可不会就此放过它,既然是跑出来的,那就算是野生的了,遇见了就是我的!
林醒立即搭起了弓箭,虽然这个距离下他可以用长矛,不过他想试试弓箭的威力如何。
将箭簇悄悄瞄准了羊羔后,林醒直接松开了弓弦。
嗖!
箭簇带着破空的声音,直接射中了羊羔,整根箭簇都穿透了羊羔的身体,从另一边射出来,扎进了雪地里。
这箭簇的威力巨大,竟然把这只羊羔给贯穿了!
“咩——!”
羊羔疼的惨叫一声,几乎是下意识的朝着远方跑去,眨眼间就没了踪影。
林醒根本不着急,刚刚那箭簇已经贯穿了这只羊羔的肺部,这羊羔能跑完全是本能行为,但是跑不了多远就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死。
林醒收起了弓箭,顺着血迹,慢慢悠悠的跟了上去。
果然,在跟了几分钟后,就看到了那头羊羔躺在了雪地里,身下已经被鲜血给染红,没了气息。
林醒打量了一番这只羊羔,目测估计应该有四十多斤重,身上的毛绒很厚实,皮毛刚好可以用来做棉被。
能猎到一只羊羔,运气已经算是很不错了,它厚实的皮毛正是林醒现在最需要的。
林醒蹲下身来,准备把羊羔扛回去。
“呜——!”
就在这时候,从森林深处传来了一声狼嚎声!
“呜——!”
“呜——!”
“呜——!”
还没等林醒反应过来,此起彼伏的狼嚎声就在四面八方响起来了。
林醒脸色立刻变了。
狼群!
这森林外围果然出现了狼群!
狼群生活在深山里,这个时候居然出现在了森林外围,那肯定是森林里食物不够吃了,所以才会来森林外围寻找食物。
根据刚刚的狼嚎声判断,林醒应该位于这狼群的正中心位置!
他被狼群给包围了!
当然了,或许这只是个巧合而已,狼群并没有发现她,只是他刚好处于狼群中心而已。
但是,如果林醒一旦被狼群给发现,哪怕他手里有猎枪都活不了!
狼群就是如此恐怖,区区人类在狼群面前实在是太脆弱了!
这个时候,必须要尽快离开!避免和狼群交锋!
那么,问题来了。
林醒要不要带着这只羊羔离开?
狼群的嗅觉很敏锐,能够闻到十几里之外的味道。
这羊羔流了这么多血,恐怕狼群已经闻到了,会顺着味道找过来!
如果林醒带着这只羊羔离开,估计还没等离开树林,就会被狼群给追上。
可是,如果就这样放弃这只羊羔,林醒又舍不得!
这可是四十多斤的肉,外带一件厚实的毛皮啊!就这样丢掉也太可惜了!
思考片刻后,林醒狠狠咬牙!
带!必须要把羊羔给带出去!
好不容易有的猎物,不能放过!搏一搏,单车变摩托!
再说了,林醒手里还有弓箭和猎枪,说不定狼群也怕他,不敢靠近呢?
想到这里,林醒不再犹豫,立刻将死去的羊羔抗在肩上,然后飞快的朝着森林外跑去。
扛着四十多斤的猎物,林醒的速度也变慢了很多。
好在这几天都是晴天,积雪化了不少,没有之前那么深了,所以跑起来也并没有那么费力。
“呜——!”
森林里还有不断此起彼伏的狼嚎声。
林醒懒得去管,卯足了力气就往森林外面跑。
只要离开了森林,那就差不多安全了。
狼群是很谨慎的,不会随意离开它们熟悉的环境,所以大概率应该是不会追出森林的。
但是,林醒深入森林有点深了,少说也要半个小时才能跑出去。
也不知道这半个小时内,狼群会不会追过来。
林醒蒙头往前跑,就在跑了十几分钟后。
“呜——!”
“呜——!”
“呜——!”
狼嚎声又再次响起来了,而且距离林醒很近!
狼群真的已经闻到了羊羔的味道,并且已经追上来了!
簌簌......
还没等林醒做出反应,只见前方的树后发出了积雪踩踏的声音。
林醒立刻停下脚步,警惕的盯着那棵大树。
只见那颗大树后面似乎有什么东西,下一秒,一只雪白的大狼就从树后面走了出来,堵在了林醒的前面。
林醒心里一沉,暗叫完蛋。
狼群都是一个整体,被其中一只狼发现了,那么其他的狼也很快就会赶过来!
一旦被狼群包围,必死无疑!
“靠了,不会这么倒霉吧。”林醒脑门有点冒汗了。
话音刚落,只见林醒四面八方都钻出来了许多狼。
这些狼花色各不同,白色的,灰色的,黑色的,而且没一只狼都很壮硕,像是德牧一样。
这些狼数量不少,最少有二十多只!
二十多只的狼群,已经不是小规模狼群了,而是中等规模,这种规模的狼群能够猎杀东北虎!
二十多只狼都眼神凶狠的盯着林醒。
哪怕林醒前世是兵王,可是在被这么多野兽给盯着的时候,也情不自禁的浑身发毛,背后都渗出了冷汗。
这下,情况是真的有点糟糕了!
狼群慢慢朝着林醒围拢了过来,它们配合非常默契,每个方向都有狼把守,根本不给林醒突破它们包围的机会!
“冷静,冷静,不能慌,越紧张就越是容易翻车。”林醒心里拼命的安慰自己。
他记得,狼群的进攻方式,是一起合围猎物,把猎物逼入包围圈里后,一拥而上,直接将猎物给撕碎!
如果狼群还要继续靠近,那么林醒就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了。
不过,狼群也不是没有弱点。
狼群有一个致命的弱点,那就是它们的头狼!
因为狼群数量庞大,所以整个狼群都必须要听从头狼的号令,否则就会乱套。
换句话来说,只要头狼死了,整个狼群就立刻会丧失行动能力!
所以,找到头狼,并且杀死头狼就可以了!
林醒立刻环顾四周的这些狼,寻找它们的头狼。
这里的每只狼长的都差不多,不过,要分辨头狼的最好方式,就是看哪只狼的体格最为壮硕,那一只就肯定是头狼了。
这样的狼并不难找,林醒看了一会儿后,果然就看到了其中的一只狼。
那只狼的体型格外的庞大,还是一只灰狼,体型要比其他狼都大了整整一圈左右。
毫无疑问,这就是狼群的头狼了!
如今情况紧急,林醒也来不及多想了,立刻举起了猎枪,对准了头狼,毫不犹豫的就扣动了扳机。
砰!
枪管迸发出了火舌,子弹准确无误的击中了那只头狼。
“嗷呜!”
头狼顿时发出了一声惨叫,整个胸腔位置被打掉了一块肉,鲜血立刻喷涌而出!
不过这种猎枪装的都是砂石火药,近距离威力很大,但是离远了就没什么杀伤力了。
所以头狼仅仅只是被轰掉了一块肉,并没有毙命。
可是剧烈的疼痛也让头狼立即丧失了勇气,惨叫过后,立刻拔腿就跑!
其他的狼见头狼都跑了,果然和林醒预料的那样,瞬间就乱了分寸,都站在原地不知所措。
在短暂的寂静片刻后,这些狼立刻追着头狼去了,放弃了围杀林醒这个猎物。
等所有狼都离开后,林醒瘫坐在地上,这才重重的吐了口气。
刚才真是千钧一发,如果不是他冷静下来选择直接对头狼下手,估摸着现在他已经变成了这群狼嘴里的食物了。
还好他前世有过应对狼群的经验,也还好他手里有猎枪,这两个因素,但凡少一个,今天他都得交代在这里。
“猎户果然不是人人都可以当的,在森林外围都能遇见狼群,我这个运气实在是没谁了。”林醒自嘲道。
休息了一会儿后,林醒也缓过来了。
此地不能久留,俗话说的好,狼若回头,不是报恩就是报仇,说明狼是一种很记仇的动物。
刚刚那一枪并没有打死头狼,等头狼缓过气后来,说不定会重新杀回来,所以现在必须要离开这里。
林醒立刻扛起了羊羔,继续往森林外跑去。
好在林醒的担心是多余的,直到他离开了森林后,那群狼都没有追过来。
看来那一枪虽然没有打死头狼,但是也重创了头狼,让它一时半会儿缓不过来了吧。
既然已经离开了森林,那就已经安全了,林醒也放缓了脚步,慢慢朝着村子方向走去。
半小时后,林醒回到了村子里。
现在正是中午,村子里的人都端着饭碗,蹲在家门口,一边吃饭一边唠嗑,很是热闹。
看到林醒背着一头羊羔回来,这帮村民们又开始惊讶的打趣了起来。
“哟,小林今天又打到了猎物啊。”
“这不是小羊羔吗?森林里还有羊呢?”
“嚯,好家伙,看样子小林今天家里要吃羊肉了啊。”
“......”
面对大家的调侃,林醒却停下了脚步,郑重的对众人说道:“各位乡亲们,我要提醒你们一下,森林里有狼群出没,大家如果没事千万不要接近森林,以免遭遇狼群!”
听到狼群这两个字,刚刚还都满脸笑容的乡亲们瞬间都恐慌了起来。
在这个年代,这些老乡们最怕的只有两个东西,第一就是狼群,第二就是野猪。
野猪是会来祸害人类的庄稼,把他们幸幸苦苦种的粮食给吃掉。
但是狼群就不一样了,狼群是食肉动物,一般情况下狼群不会轻易离开深山,但是狼群如果闯入了人类的居住地,那就说明狼群实在是饿的没东西吃了,下山来吃人来了!
以前经常就有狼群袭击村子的事情发生,死伤比较惨重的时候,甚至一个村子一夜之间能被狼群叼走十几个人,其中还包括孩子!
林醒的话,让村民们都有些害怕了,一个个的交头接耳,讨论了起来。
林醒没管他们了,扛着羊羔回家去了。
回到家里,吴秀兰和林依依正在小院子里忙着整理木料。
院子里已经堆了好几堆的木料,看来,在林醒出去打猎的时候,吴秀兰和林依依也按照吩咐,去附近弄了许多木料回来。
见林醒回来,林依依立刻笑着扑了上来:“哥哥回来啦!哥哥回来啦!”
说完,林依依看到了林醒肩上的羊羔,笑的更开心了:“娘!你快看!哥哥又打到猎物了!”
吴秀兰走了过来,先是仔仔细细上下打量了林醒一番,担心的问:“没受伤吧?”
“放心吧,好得很。”林醒笑了笑。
吴秀兰这才松了口气,然后看向了这头羊羔,有些疑惑道:“羊羔?森林里怎么会有羊羔?”
“估计是从附近哪个村子里跑出来,跑到森林里,被我给撞见了吧。”林醒把羊羔放在地上,笑道:“正好这羊羔的皮毛很暖和,家里的被褥不是已经破烂了吗,就用这羊羔的皮毛来做个新被褥好了。”
吴秀兰有些为难道:“既然是从附近哪家村子里跑出来的,那我们是不是应该给人还回去?这样把人家的羊羔给打回来,有点不太好吧?”
林醒有些无奈。
母亲吴秀兰哪里都好,就是有点太善良了。
放在后世,善良的确很不错,可是在这个饭都吃不饱的年代,太善良可不是什么好习惯。
林醒笑着说道:“我们也不知道这羊羔是从哪个村子里跑出来的,这大兴安岭附近有很多村子,难不成我们还要一个一个去找啊?既然这羊羔被我撞见了,这就是天意,再说了,人家可能也不缺这么一只羊羔,咱们就别费这力气了,安心收下吧。”
林依依也跟着说道:“是啊娘,我都没吃过羊肉,我想吃羊肉,喝羊肉汤!”
见一双儿女都这样说,吴秀兰也有些动摇了,毕竟她也舍不得把这羊羔给还回去,吃不吃肉都是次要的,主要是这羊羔的皮毛很重要。
虽然她们现在已经有鹿皮衣服可以穿了,但是到了晚上还是会很冷,如果有这羊绒来做棉被,晚上睡觉的时候也不至于被冻的瑟瑟发抖了。
想了想后,吴秀兰同意了:“那好吧,羊羔我就留下来了,但是下不为例啊,别人家的东西,我们可不能随便拿,这可是不好的习惯!”
林醒笑着点点头,嘱咐道:“行,那您处理一下这羊羔吧,吃不了的肉就放在雪地里冻着,今天中午咱们就喝羊肉汤!”
吴秀兰带着林依依去厨房处理这羊羔了。
现在时间还早,林醒打算做下一件事,那就是加固一下自家这房子。
木料已经有了,缺的就是人手,要请人的话,就需要花钱,而林醒身上并没有钱。
其实这个年代,钱这个东西还是很少见的,一个村子里大家用来换物资的东西叫做工分,也就是靠工作来换取积分,然后用积分换取物资。
林醒全家都没有在公社里工作,自然手上也就没有什么工分了,不过林醒可以向公社捐献物资,用屋子来换取工分,然后用工分来请工人干活儿。
林醒来到了院子角落里,把雪地里的那些鹿肉给刨了出来,拿了十斤左右。
十斤肉已经不算少了,能兑换的工分也不少,应该足够请人帮他加固家里的房子了。
林醒跟吴秀兰和林依依打了招呼后,就提着鹿肉离开了家,朝着公社走去。
扁溪村的公社名字就叫做扁溪公社,位于村子最中心,负责管理公社的人叫赵仁义,人称赵大队长。
林醒来到公社的时候,就看到了公社里已经有很多人了,大家都挺忙的,手里都在干活儿。
而赵仁义正在指挥一帮人堆放存粮。
这个赵仁义大概在四十多岁左右,长得是一表人才,还戴着一副很少见的眼镜,标准的红青年外貌。
林醒走上前,打了声招呼:“赵叔,忙着呢?”
赵仁义转头看向了林醒,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,语气很平淡:“是小林啊,你怎么来公社了?”
“赵叔,我就不跟您拐弯抹角了,我想请您帮帮忙。”林醒直言不讳道。
闻到,赵仁义立刻露出了为难的神色:“小林啊,你家里的情况我也知道,可是现在公社里人手已经太多了,实在是不招工了,我也爱莫能助啊。”
林醒和他母亲以及妹妹分家的事情,整个村子几乎都已经知道了。
赵仁义还以为林醒家里吃不起饭了,想来公社里找份工作,求条活路呢。
其实赵仁义也很想帮忙的,毕竟林醒一家子确实可怜,问题是现在公社的人手已经超额了,实在是没有办法招新人进来了。
“你是林醒?”陈建业皱眉问道:“找我有什么事?”
扁溪村不大,总共也就这么点人,所以大家彼此之间都是互相认识的。
林醒也没有拐弯抹角,直接就是开门见山道:“陈伯,我想借你的猎枪。”
听到这话,陈建业想都没想,当场就拒绝了:“不借!小屁孩打什么馊主意,枪这东西是随随便便能借给别人的吗?”
说完就准备关门。
林醒连忙拉住了他,说道:“陈伯,您别误会,我借枪是想上山打猎,没憋什么坏主意。”
“打猎?好端端的你为什么想打猎?”陈建业问道。
林醒叹了口气:“我家的事儿,您应该已经听说了吧?”
“听说了。”陈建业点了点头。
每个年代都不缺八卦的人,更何况这个年代,被赶出家门的例子都很少,所以林醒一家子被家暴的分家的事,很快就已经传遍了整个扁溪村。
“我,我妹妹,还有我娘,我们三个人已经跟我那个混蛋老爹分家了,现在我们没有收入,吃不饱饭,只能进山打猎了,这是我们唯一的活路,我想让我们全家填饱肚子。”林醒诚恳道。
陈建业脸色稍微缓和了一些:“原来是这样啊,我也能理解,但是这枪我还是不能借。”
“陈伯你......”林醒有些无语了。
陈建业摆摆手,继续说道:“不是我小气,进山打猎可不是有把枪就能行的,打猎需要丰富的经验,要是一个不小心,那山上的猛兽就把你给吃了,你年纪这么小,要是死在了猛兽嘴里,你娘还不得跟我拼命?我可担不起这个责任。”
“您放心,我虽然没有经验,但是我有天赋啊。”林醒笑道。
陈建业没忍住笑了出来:“天赋?在哪儿呢?我怎么没看出来?”
林醒对他哈了口气,笑道:“您闻闻,我这嘴里是不是有肉味儿?”
陈建业闻了闻,奇怪的挑起眉头:“别说,还真是,而且这味道还是兔子的味道。”
作为老猎户,陈建业的鼻子也是相当灵敏的,鼻翼一扇,什么味儿都能闻的出来。
“没错,就是兔子,我刚刚进山打的。”林醒笑着说道:“您看看,我没有枪都能进山打猎了,那给我一把枪,岂不是能打到更多猎物?”
陈建业犹豫了。
林醒又继续说道:“而且您放心,我不会进深山,只是在山外围转转,外围的猛兽不多,那应该没什么危险了吧?我是真需要这把猎枪,我得养活我的家人们啊。”
陈建业沉默了片刻后,轻轻叹了口气,侧身让开:“那你先进来吧。”
林醒跟着陈建业,进了屋子里。
这屋子非常简陋,不过里面倒是暖和,到处都铺满了动物的皮革,火炉里点着炉火,格外的温暖。
和这里比起来,林醒的家简直就像个四面漏风的冰窖。
陈建业直接去了后面的房间,过了一会儿后又重新回来了,手里还拿着一把猎枪。
陈建业把猎枪放在桌上,说道:“你看看,这把枪会不会用。”
林醒拿起猎枪把玩了一会儿。
这猎枪就是很常见的那种双管猎枪,用的子弹也比较简单,普通的砂石火药。
虽然如今还没有大规模禁枪,可是扁溪村这种小地方也没有多少枪械,这种砂石双管猎枪已经算比较罕见了。
这种枪的威力特别大,离近了开枪,一枪能把一头羊羔给打出一个洞。
林醒前世在兵营里见过类似的这种枪械,对这种枪械还算是比较熟悉。
只见林醒熟练的拆弹装弹,那熟练的手法,就像是玩枪多年的老兵似的。
“哟,你玩过这种枪?”陈建业惊奇道。
林醒随口忽悠道:“小时候我跟我二伯学过一段时间的打猎,这枪我也玩过,谈不上很熟悉,但是至少知道怎么用。”
“没想到你小子年纪不大,倒也接触过这种东西。”陈建业笑道。
“那您的意思是,这把枪能借我了?”林醒问道。
陈建业摸了摸花白的胡须,摇头道:“枪可以借你,不过我有两个条件。”
“行,只要能借枪,别说两个条件,就算是二十个条件我也能答应!”林醒立即说道。
“第一个条件,你进山打猎的猎物,要把一部分骨头给我。”陈建业说道。
“您要骨头干什么?”林醒不明所以道:“如果您是要吃的,我可以给肉给您的。”
“骨头是为了炖汤。”陈建业无奈道:“我儿媳妇生了个孙子,但是因为身体原因,生不出奶,给我那孙子饿的嗷嗷叫,我寻思着就用骨头给她炖汤喝,催催奶。”
林醒恍然大悟。
如今这年代大家都吃不饱饭,很多女人都骨瘦如柴,自己的都吃不饱,哪里还有奶喂孩子?
所以这年头,饿死的婴儿也不在少数。
动物的兽骨熬汤能催奶,这是一种偏方,不过也挺有用的,很多村里人都喜欢用这种方式给孕妇催奶。
“行!”林醒爽快的答应了。
反正骨头他留着也没什么用,给了就给了呗。
陈建业继续说道:“第二个条件,我每次只能给你五发子弹,你自己看着点用,而且能尽量不开枪就别开枪。”
“可以!”林醒同样也答应了。
每次只给五发子弹,这是怕林醒拿着枪乱来。
这时代治安并不好,有些人拿了枪去杀人放火,烧杀抢掠的也很多。
陈建也这也是害怕林醒拿到枪后,去做些什么比较危险的事。
“行,那你答应了这两个条件,这把枪你就可以拿走了。”陈建业不放心的嘱咐道:“不过记住我的话,有了枪也别小看了大山,遇见了猛兽该跑还是要跑,千万别仗着有枪就往林子深处里钻,很多老猎户就是因为自大,才会被那些猛兽给吃了的。”
“您放心吧,我心里有数,不会冒险的。”林醒笑道:“那您就等我好消息吧,我打到了猎物,第一时间就来找您。”
陈建业点点头,从抽屉里拿出了无法子弹交给了林醒。
林醒收好了子弹,背起了猎枪,再次道谢过后,就兴冲冲的离开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