冒险小说 女频言情 从走山客开始,化身绝世妖皇后续
从走山客开始,化身绝世妖皇后续 连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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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水小胖子

    男女主角分别是林轩赵荀的女频言情小说《从走山客开始,化身绝世妖皇后续》,由网络作家“分水小胖子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林轩虽得金手指造化,但并非万能。好在林轩生在猎户家,长在大山中,对挖参刨土,倒也是颇有心得。林轩俯下身子,屏住呼吸。老黄也是一条老狗,以前也跟着林轩之父跑山好些年头。一人一狗,知晓挖参的规矩,蹑手蹑脚,不敢发出一丝声响。挖参,也叫“放山”。所谓“放山不喊山”。则是指在寻棒槌和挖参的过程之中,不可大声喧哗,恐惊扰了成了气候的山宝,人参娃娃走脱。林轩打开赵荀准备的兽皮包,内胆拉开,只见其上,排列竹签、鹿骨签、小毛刷、剪刀等工具。干净锋利,闪着光泽。这父子二人,为了这二叶山参,准备工作可没少做。林轩抬手,先用竹签和鹿骨签,小心翼翼除去人参周围的泥土。动作轻缓,若恋人抚摸,收放得当。避免损伤参根。随着林轩一步步挖开泥土,棒槌的根部开始露出。...

章节试读

林轩虽得金手指造化,但并非万能。
好在林轩生在猎户家,长在大山中,对挖参刨土,倒也是颇有心得。
林轩俯下身子,屏住呼吸。
老黄也是一条老狗,以前也跟着林轩之父跑山好些年头。
一人一狗,知晓挖参的规矩,蹑手蹑脚,不敢发出一丝声响。
挖参,也叫“放山”。
所谓“放山不喊山”。
则是指在寻棒槌和挖参的过程之中,不可大声喧哗,恐惊扰了成了气候的山宝,人参娃娃走脱。
林轩打开赵荀准备的兽皮包,内胆拉开,只见其上,排列竹签、鹿骨签、小毛刷、剪刀等工具。
干净锋利,闪着光泽。
这父子二人,为了这二叶山参,准备工作可没少做。
林轩抬手,先用竹签和鹿骨签,小心翼翼除去人参周围的泥土。
动作轻缓,若恋人抚摸,收放得当。
避免损伤参根。
随着林轩一步步挖开泥土,棒槌的根部开始露出。
一炷香之后。
林轩手捧一根近三十公分的大参,喜不自胜。
“足七两,品相完好,发了!”
林轩按捺心中的激动,又用猎刀,刮了一些苔藓、桦树皮等柔软的材料,连同人参包裹起来,以保持其湿度和完整性。
林轩将之放入包裹之中,心神沉入识海之中。
「封妖图腾之细犬:一阶图腾,求得九颗猛兽之心(或等价之物),举行图腾献祭,即可迈入二阶图腾。」
「晋升二阶图腾,图腾妖仆血脉进化,觉醒全新天赋神通,其造化,妖皇共享之。」
“这个图腾......便是代表着老黄么?”
“我统御了老黄,老黄成为我麾下妖将,其本源妖魂,便在招妖幡上,凝聚出一个图腾。”
“若是我寻到足够多的宝物,便可举行封妖图腾献祭,将一阶图腾提升为二阶图腾,老黄血脉进化,觉醒全新神通,与此同时,我也能与之共享!”
林轩思维,若电光石火一般运转,念头通明。
例如老黄是林轩的细犬封妖图腾,林轩能得到“闻香识途”的天赋神通,除此之外,肉身根骨也会提升不少。
若是细犬图腾晋升入二阶,那无论是老黄还是林轩,都会获得莫大裨益。
“却不知......如何才能获得更多封妖图腾,统御更多妖族?”
林轩心中不由浮现出一个念头。
眼下杀了赵荀父子,林轩杀身大仇得报。
主要精力,也化为展望未来。
山泽湖海......
在此界都蕴含泼天富贵。
区区一只老黄,可不够看。
「妖皇于此界修武道,迈入超凡,即可激活招妖幡内新图腾。」
招妖幡似乎感知到了林轩的心思。
幡面上光影浮动,顿时出现了文字。
“女娲娘娘至宝,果然不同寻常,你......该不会蕴含器灵吧?”
林轩觉得这招妖幡,身为神话传说之宝,蕴含仙神之力,有小说之中的器灵,也是无可厚非。
招妖幡幡旗滚滚,却无作答。
林轩讨个无趣。
心中暗暗振奋。
修武道,踏超凡。
这个世界,武者高人一等,强大武者,更是如同仙神。
若林轩这种民户,遇到武者,也得行礼,道一声“武者老爷”。
黎村没有武者。
若是想要学武,还需去县城之中。
这条路,道路维艰啊!
......
“咻!”
一支利箭破空。
箭羽御风而动。
“噗!”
一只野兔中箭,挣扎几下,顿时没了气息。
在林轩“闻香识途”的天赋神通之下。
方圆百丈气味反馈于脑海,若立体画卷,生动清晰。
林轩好似开启了上帝视角,虽非老猎户,但狩猎能力也是极为出色。
林轩快步上前,将野兔提在手中。
一转头。
老黄已吊着一只野兔和一只野鸡,跑到林轩面前,摇头摆尾。
“天色渐晚,今日拢共打了六只野兔,五只野鸡。”
“虽未狩猎到大货,但总体收获极为不错。”
“更莫要说,还有一株二叶山参了。”
林轩擦了擦额头的汗水,露出了满足的笑容。
这些猎物,大部分,还是老黄猎到的。
老黄化为封妖图腾之后,得了招妖幡的神异造化。
非但回到了壮年,并且肉身大涨,可力搏野狼。
又是山中老猎犬。
论狩猎能力,林轩自然不如这条老狗。
林轩将猎物扛在身上。
看向西方。
煌煌大日收敛耀眼的光辉。
绽放出红润。
缓缓靠向大山。
“入夜这山瘴,对我倒是有莫大裨益。”
“妖皇食气神通,可提升肉身。”
“若是寻一门武学呼吸法,只怕效果更好。”
“不过,我已消失了两日,再不回家,只怕爹爹和妹妹担心。”
林轩心头暗自沉吟。
罢了!
也不争这一日之功。
回家报个平安也好。
前世宿慧和今世记忆融合,早已不分彼此。
每每想到家人。
林轩顿觉心里温暖。
路过赵荀父子尸首,早已被山间野兽,啃得破破烂烂。
林轩思量一番,扯下衣物。
往下山赶去。
......
临川县,黎村。
破败的黄泥茅草屋。
屋内点燃了昏黄的烛光。
一个腿脚不便的老年猎户。
一个农家打扮,面目清秀的少女。
“爹,二哥......会不会......”
那少女,正是林轩的妹妹,名为林月。
此刻正在做着针线,缝补衣裳,心灵手巧,颇为能干。
但这女工活计,平日里林月手拿把掐,今日却心烦意乱。
她的二哥林轩......
已有两日未归了。
虽说有老猎户赵荀陪同,但林月总觉得心里堵得慌。
尤其是昨日傍晚时分。
林月正在喂鸡,突然心口悸动,难以呼吸。
心里更是牵挂自家二哥。
“赵荀是爹的师弟,他能耐大着呢......哪怕遇到灰狗子(狼)都能全身而退,有他在,幺儿出不了事!”
那老年猎户,头戴毡帽,两鬓微微泛白,皮相苍老,双目却是锐利得很,颇有龙精虎猛之意。
此人正是林轩之父,林铮。
林铮入山,摔了腿,此刻正用竹板固定,半靠在炕上。
抽着旱烟,沉默片刻,道出一句话:
“没事的,没事的......”
似在宽慰女儿,又似在安慰自己。
“我回来了!”
正在父女俩心思沉重之时。
一道中气十足的声音响起。
林轩推开木门。
看着周围熟悉的家具,一颗心安稳了不少。
“幺儿!”
“二哥!”
......
父女惊喜。
饶是林铮荣辱不惊,也不由展露出笑意。
林月儿更是快步上前,一把搭在林轩肩膀:
“咦,二哥,怎么两日不见,你长高,长壮了不少啊!”
林轩初次运转食气神通,洗筋伐髓,改易了根骨。
身高窜到了一米八。
再看林月儿,还得低头。
林轩摸了摸妹妹的秀发:
“月妹,男女授受不亲,你这样,嫁不出去的!”
林月看林轩依旧是这么混不吝,不由啐了一口:
“我才不要嫁出去,我要在家。”
“倒是你......爹为了给你张罗娶媳妇,忙前忙后,可操碎了心。”
林轩嬉皮笑脸。
内心却是不屑。
之前未觉醒前世宿慧的林轩,对娶媳妇有一种执念。
毕竟......
年轻气盛的小伙儿。
但如今宿慧合一的林轩,虽不排斥儿女之情,但更重要的是,踏足武道,甚至有朝一日,凌驾九天之上,完成和女娲娘娘的约定。
情情爱爱,如何有长生久视来的潇洒和快活?
“爹!”
“嗯,回来就好,回来就好......”
林铮点了点头,旱烟杆往炕头砸了砸,洒落烟灰,一双眸子落在林轩身上,又看向了老黄,蹙起眉头:
“不对!你身上的家伙儿,是你赵叔的啊!”
“还有......为何你身子骨这般大变?就连老黄,也变壮了,和小牛犊子似的......毛色也光泽不少,好像变年轻了......”
“这......怎么回事啊?你和爹说说,你这两日,到底发生了什么?”
知子莫若父。
林铮一手将林轩拉扯大,看到儿子目光坚毅,身材健硕,如同变了一个人般。
他知道。
肯定出事儿了!

按照野栏的规矩——
进四出六
十成的价格,要出六成给官府。
这六成,名目极多。
一成“市肆门摊税”,一成“山泽税”,一成“市税”,一成“经制钱税”......
林轩到手,仅仅只有四成。
若是再加上入城所缴纳的一百文,林轩少得可怜。
“其他我倒是能忍,但这山泽税,实在难以忍受。”
“大盛武朝,山川湖泽,虽名义上归于大盛管辖,但因为山瘴和海蜃的关系,危险系数高,开发极为有限......”
“连老天爷的恩典,都要收税,这......吃干抹净的相道,未免太难看了一些。”
林轩捏着到手的六两银子,还有一堆税票,心里的火气是无论如何压制不住。
“那马三,出了坊市,便需要缴纳十二两,自己仅仅能得八两。”
“不过,马三虽然年轻,但走山比我早,想来日积月累,有所积蓄,这才能够凑齐二十两的摸骨费用。”
林轩摇了摇头,不愿再去多想。
各有各的活法。
他很难评价。
但对于林轩而言,这税收太重了。
他得想个其他的办法。
比如。
日后这山货,直接卖给李乡绅。
林轩又去药堂,给林铮抓了一副壮骨的中药,然后又去买了一些蜜饯,糖炒栗子,酥糖等小吃。
耗费了两百文。
而后离开临川县。
“欲要成为武者,得凑齐二十两。”
“而官府苛捐杂税太厉害,得寻个其他门路。”
“但今日进城,结交了石忠,以我上辈子观人的经验来看,此人不像是两面三刀之人,还给了我一枚令牌,或许下次入城,他能助我。”
“不管怎么说,还得入山。”
林轩一边赶路,心里一边沉思。
......
黎村。
林家。
林轩刚到村口,便听到陈叔喊他:
“林二郎,你快回家看看吧......方才我看到癞皮狗,带着几个人,向你们家方向去了......”
“听说你爹之前,为了你的事情,欠了他钱。哎,癞皮狗的羊羔利,哪里是这么好借的......”
陈叔拉着林轩,絮絮叨叨。
说话有些漏风和哆嗦。
但上了年纪的人,又特别爱说话。
什么?!
林轩心头一惊。
癞皮狗,本名赖天霸,是黎村附近的恶霸。
平日里,横行霸道,鱼肉乡里,故此,私底下被人称为“癞皮狗”。
黎村以及黎村周围几个村子的人,谁没有被他勒索过,哪家寡妇没有被他调戏过?
谈论起癞皮狗,几乎所有人都恨得牙痒痒。
奈何,这癞皮狗啸聚了一些狐朋狗友,平日里,狗仗人势,所以无人敢惹他。
据说,这癞皮狗虽然可恶,但偏偏祖坟冒烟,得了高人指点,在黎村周围几个村,做起了羊羔利的生意。
天公瞎了眼睛。
官府最近的赋税越来越高,这也导致了癞皮狗的生意,越来越好,积累的钱财颇为不菲。
“我爹问癞皮狗借过钱?此事......我怎不知晓?”
“九出十三归,十成本金,到你手只有九成,月息连本带利,要还十三成。哎!老林啊,你聪明一世,眼下怎这般糊涂?”
林轩心里暗骂,也顾不上絮絮叨叨的陈叔,快步向着家中跑去。
林家。
锅碗瓢盆摔了一地。
林月坐在门槛上,抹着眼泪,身边还放着一把锄头。
林铮在林月身边,拄着拐杖,抽着旱烟。
老黄则是趴在地上晒太阳。
“爹,月妹,癞皮狗来了?什么事情?”
林轩踏入院子中,看到这场面,先是松了一口气,而后又追问道。
林月哭哭啼啼,一把鼻涕一把眼泪,看到林轩来了。
也不知道是心中的委屈爆发,还是有了些许安全感,一把抱住了林轩,嚎啕大哭起来。
“呜呜呜......二哥,你总算来了......”
林月哭成了泪人。
林轩如遭雷击,急忙安抚林月,声音颤抖道:
“月妹,你......你失身了?”
“砰!”
林月破涕为笑,白了林轩一眼,而后对林轩说道:
“失你个头!没有的事儿,就是今天,你去临川县,爹去帮赵荀立衣冠冢,通知赵家赵荀父子的下落。”
“结果,癞皮狗找上门,说咱家欠了他的钱。还要我和他走,他就不要钱了,要不然,他就不让我们一家好过。”
“癞皮狗满嘴污言秽语,还打算对我动手动脚,我急啊,又打不过!”
林轩心头一紧。
“好在老黄赶来,咬伤了癞皮狗的大腿,他们看老黄凶猛,放下狠话,灰溜溜逃走了。”
林月一口气说完了此事经过。
“没事,月妹,我在,你放心,我会解决的。”
林轩将林月扶到了一边,宽慰安抚,而后抬起头,看向林铮,皱着眉头道:
“爹,你又不是不知晓那癞皮狗是什么人?他的名头,在附近村子都臭了,你怎么还问他借钱啊!”
林铮一语不发,默默抽着旱烟。
“二哥,你别说爹了,爹借这钱,也是为了你。”
“你不是一直喜欢村里的黎芳么?之前为了这件事,和爹闹过好几次。”
“后来爹帮你谈下来了,彩礼十两银子。爹没这么多钱,就借问癞皮狗借了五两。”
“谁知道,黎家变卦了......算好了黄道吉日,前不久,彩礼要增加到十五两......爹一时心急,打算去山里搏一搏,这才摔断了腿......”
林月显然知晓内情,看林轩询问林铮,擦干净了眼泪,在一旁讲述事情经过。
林轩默默听完。
心里涌起了一股愧疚感。
尚未觉醒前世记忆的林轩,好吃懒做,仗着林铮和林月的宠爱,虽谈不上胡作非为,但也算是任性妄为。
黎村的黎芳,是村长的女儿,在村子里,虽比不过林月,但也算是颇有几分姿色。
林轩一直喜欢黎芳,可惜的是,黎芳嫌林轩没出息,对林轩爱答不理,摆足了“女神范儿”。
林轩也想过放弃。
但这黎芳,城府极深,每当林轩想要放弃的时候,黎芳便会故意给林轩一点儿甜头,故意吊着林轩。
让林轩心甘情愿当舔狗。
后来林轩闹着要林铮找媒婆去黎家说亲。
这才导致了后续发生的事情。
......
“爹,对不住,孩儿没想到,是孩儿的任性,害了你们。”
林轩突然开口说道。
此时此刻,他恨不得甩自己几记耳光。
虽然之前的事,是尚未觉醒的林轩所为,但林轩两世记忆合一,早已不分彼此,此刻的林轩,痛恨自己之前那般任性妄为,毫无担当。
“一家人,不说这些了,眼下癞皮狗的事情,才是火烧眉毛。”
林铮摆了摆手,面露忧色,吐出一口浓烟:
“黎家增加了彩礼,又没有将之前的退还,我曾找过癞皮狗,但那小子,似乎对钱不看重。”
“他是铁了心,想利用这件事,逼我将老三嫁给他,这王八犊子......长得丑,想得挺美啊......”
林铮活了大半辈子,怎么会看不出癞皮狗的心思。
林月听到这话,眼眶一红,哽咽说道:
“这混蛋......爹明明就借了五两,一个月之期都未到,按照规矩,足月,连本带息,九出十三归,至多也就还七两二钱。”
“他却说,现在还钱,要十五两,下个月,又是另外的数......除非我嫁给他......”
林月说着说着,或许是想到了癞皮狗那张恶心的脸,眼泪又“啪嗒”往下掉。
“癞皮狗往哪里去了?”
林轩突然出言问道。
“他被老黄咬了一口,怕患了恐水病,临走时,我听到他们说,打算去紫雾山背阴坡打算摘些离母根。”
林月回道。
恐水病,就是林轩前世的“狂犬病”。
而所谓的离母根,又叫赤箭草,御风草等,类似林轩前世的“天麻”,对治疗恐水病,有奇效。
“他倒是怕死,这样吧,我去寻他谈谈。”
林轩说话间,背上猎刀,负上长弓,打算入山。
“老二,别冲动,他们人多,你在山里也讨不到好!”
林铮眸子一闪,上前摁住林轩的猎弓,沉声道:
“要破罐子破摔,那也是老子先上,横竖老子这条命,也值不了几个钱。”
林轩哑然失笑,看了看林铮的瘸腿,打趣道:
“爹,你这腿脚,上山都费劲?还打算拼命?”
“放心吧,爹,孩儿不是莽撞人,孩儿在县里坊市卖棒槌,遇到了一个武者,我们兄弟相称,相见恨晚,他给了我这个......”
林轩从怀里一摸,摸出了一枚令牌。
这令牌,青铜所铸,入手微沉。
正面“逐鹿堂”三字苍劲有力,背面“亲眷”二字笔触稍柔,做工精美,一看便不是寻常之物。
林铮神色一动,从林轩手中拿过令牌,面露诧异,惊呼道:
“逐鹿亲眷令?”
“你......你竟然和逐鹿堂的武者老爷,攀上了关系?”

老黄留在了家里。
林轩独自一人上路。
背着包裹。
除了山货之外。
还有妹妹林月给自己准备的干粮。
所谓的干粮,主要是窝头和炒熟的糙米。
用牙硬磕,味道宛若吃土。
灌下一口井水,肚子顷刻壮大,立即饱腹。
若是条件好一些的,倒是可以准备一些肉干。
不过,家中很久没有食过肉味了。
昨日林轩所打的野味,一日之期,也变不成肉干。
晨色蒙蒙。
路上有白雾。
林轩离开家,便将包裹之中的物件,收入到招妖幡幡面上。
随便取了一些杂草,填充包裹。
走在官道上。
大盛赋税,太过严苛。
不少被逼走投无路之人,落了草,当了寇。
官道连通临川县,乃是商业要地。
穷红眼的疯子,哪里有理智可言?
若是挨了劫,遭了抢,荒郊野岭,你便只能哑巴吃黄连。
林轩背着鼓鼓囊囊的包裹,大步前行。
又是一晚上食气神通。
虽比不得第一次神异,但依旧是造化极大。
林轩健步如飞,身轻如燕,浑然不觉疲惫。
“吁!”
“让开!”
“驾驾驾!”
疾驰之声传来。
林轩感觉背后劲风呼啸,心头一紧,急忙侧身让开。
一辆马车,车上车夫,策马扬鞭,从林轩身边经过,轻蔑一笑:
“这不是林家二郎么?家里揭不开锅?”
“这是......打算将过冬的衣裳都当了?听闻你有个妹妹,生得貌美如花,可带到我们老爷家看看。”
“若是老爷长眼,瞧上了你妹妹,啧啧啧,你就可软饭硬吃咯......”
车夫那声音,极为刺耳,饶是马车窜出数米,声音依旧如破锣一般。
“梁成,慎言!”
马车内传来一句苍老而又严厉的呵斥声。
那车夫梁成面色微变,急忙低下头,歉意道:
“小人的错,叨扰老爷清净了。”
见马车内的老爷,没有再说什么,梁成不由暗暗松了一口气。
梁成回过头,看到林轩面色平静,双目冷冷看着他。
不由打了一个寒颤,急忙缩起头:
“这小子......眼神怎么好似杀过人的军爷一般?”
“游手好闲的懒汉,还转了性子,打算入城?”
梁成疑惑喃喃,而后又嗤笑:
“定是家里实在过活不了咯,民户,终究是民户。”
“还是老爷这等乡绅好啊,有田便有粮,乱世心不慌......该!谁让你之前,仗着你爹能打猎就混日子。”
这些话,梁成压低了声音,唯有自己听得见。
一骑绝尘,马车消失无踪。
......
“李乡绅么?”
林轩看着马车车辕和侧板刻的“李家”二字,心中暗道。
李家,仗着祖上荫庇,立下战功,封了百亩良田,算是黎村大户,也就是地主。
到了李乡绅这一代,此人八面玲珑,心思活络,兼并了不少农户的良田,势力更胜。
林轩之父林铮,也不是每次打了山货,便往返县城售卖。
也时不时会送上李家,价格倒也算公道。
不过,李乡绅治家有方,治下却略显不足。
李家不少仆人,在黎村都高人一等,走路鼻孔朝天。
比如这车夫梁成,便是不折不扣的仗势小人。
之前的林轩,游手好闲,好吃懒做,但为人不恶。
偏偏被父亲,保护太好,遭小人嫉妒。
梁成看林家顶梁柱林铮倒了,也无因果,就想嘲讽林轩一顿,图个暗爽。
“都是下等人,偏偏还存在鄙视链,可笑,可悲,亦可恨。”
林轩面容平静,标枪一般笔直的身躯,脚步依旧坚定,在官道上赶路。
不以物喜不以己悲。
如赵荀那种恶人,林轩自然难压怒火,杀之后快。
而梁成这般小人,虽如苍蝇一般恶心,但现在的林轩,目标明确,不会放精力在这种蛆虫一般的人身上。
待林轩谋划成功——
如此蛇虫鼠蚁,一脚碾死,自己都不会察觉。
“倒是那李乡绅,是个人物。”
林轩更为在意,反而是坐在马车里的李乡绅。
......
临川县。
北门。
林轩一甩衣袖,露水洒落,去了一丝寒意。
灰色城墙高耸,斑驳陈旧,仿若岁月之痕。
守卫持枪披甲,趾高气昂,目空一切。
木栅栏横陈,阻断通途。
城门口,形形色色之行人皆至此,有贩夫走卒,有穷苦书生,亦有行脚商人......
但在面对那不可一世的军爷守卫,皆赔笑弯腰,阿谀谄媚。
或点头哈腰,满脸堆笑;或卑躬屈膝,诚惶诚恐。
守卫则是神色骄横,稍有不满便怒目而视,行人则噤若寒蝉,大气不敢出。
不多时,便轮到林轩。
林轩上前,取出“路引”,上面记录着林轩姓名、籍贯、生辰等信息。
在大盛武朝,丢了路引,极有可能被视为“流民”,亦或者“土匪”之流,解释不清,那就只有丢了性命一条路。
“近日世道,乱得很,刁民特别多,不少刁民落草为寇,啸聚山林,滋扰百姓。”
“县衙为民请命,练兵剿匪,求一方太平,故此,入城税缴一百文。”
一名瘦高衙役,面前摆放着一张四方桌,看起来识得些字,看了一眼林轩的路引,敲了敲桌子,对林轩说道。
入城有税,时期不同,地方不同,各有差异。
一般来说,太平盛世,安稳地区,自不用入城收税。
但临川县,乃是边陲小县,山高皇帝远,管理者巧立名目,苛捐杂税繁多。
这些规矩,昨日林铮已经和林轩细细交代过。
“省得,省得。”
林轩取了林铮给他准备的一百文钱,缴了入城税。
士农工商者,入城皆要缴税,更不用说林轩这等民户。
倒是考取了功名的书生还有武者,可免去入城税。
那衙役倒也没多言,取了一张加盖县衙印章的“入城税票”,递给了林轩。
林轩顺着记忆,来到了县里坊市。
一入坊市,一股子烟火气扑面而来。
渔夫,农户,挑山工,马商,茶农......
人潮如织,熙熙攘攘。
货摊罗列,琳琅满目,山货野货,蔬果酒肉,应有尽有。
叫卖声此起彼伏,不绝于耳。
“炊饼,炊饼,香喷喷的武大郎烧饼!”
“皮薄馅大的热包子,一口咬下去,满嘴流油,香得嘞!”
“豆腐西施的豆腐哦,滑溜溜,白嫩嫩,来吃豆腐哦!”
......
喧嚣尘上,市井图卷。
“真特娘热闹啊!”
林轩笑骂一声。
林轩寻到了坊市之中,专门售卖山货的“野栏”,寻了个地儿蹲下来。
包裹中的杂草已经被各种野货替代,直接摊开,破布垫地,便是个摊位。
又抓了一块破碎青砖,当个“板凳”。
“猪宝,是猪宝!今儿真是奇了,野栏竟来了猪宝。”
“家猪还是野猪?”
“废话,正宗跑山猪,实打实的猛兽,结出了猪砂宝!就是那小子,民村的马三,听说是走山,遇到一只重伤的跑山猪,杀了,掏内脏之时,发现了有猪宝!”
“羡慕啊!马三年少,借此猪宝,卖个二十两银子不过分吧?二十两银子,足以让县内门派的武者老爷摸骨,若是适合练武,那便能成人上人的武者老爷!”
“二十两银子摸骨一次......啧啧,武者根骨,哪里这般容易?依我看,还不如拿了钱,回家盖房子,娶媳妇,生大胖小子......”
......
林轩刚一屁股坐在青砖板凳上,立即听到了“野栏”的走山客惊呼之声。
顺着声音,林轩看到对面有一个皮肤古铜,面相憨厚,身材敦实的少年,面前摊上,摆放着一颗奇物。
圆润如珠,色泽微红,纹理奇异,仿若天赐神物。
林轩眉头一动,心头浮现林铮的教诲:
“这便是猪宝?这个世界,猪宝乃是大药,可分家猪之宝和野猪之宝。家猪猪宝,对寻常人可补身子,但对武者无益。”
“而野猪猪宝,则能补武者气血,助武者修行,又分猪砂宝和猪黄宝,黄宝更佳......”
那名唤马三的少年郎走山客,得了虽是猪砂宝,但也算是福缘深厚。
林轩鼻子一动,丝丝缕缕的气息,顿时从四面八方而来。
猪宝,略带腥味,但蕴含一股药香之气。
“记住了!”
林轩眸子一闪。
这马三运气虽好,但林轩不羡慕。
他,所图更大!

林轩如获至宝,翻开武学秘籍。
秘籍粗糙,字迹甚至都不工整,满满劣质之感。
《地功拳》。
林轩手指在嘴唇润了下,又翻到下一页,看得津津有味。
或许是因为食气神通的关系,林轩不但肉身越发强大,就连记忆力也是大增。
无论是看地功拳的呼吸法,亦或者是武学招式,一目十行,过目不忘也就罢了,甚至偶尔脑海之中,灵光一闪,竟会涌现出诸多想法。
“地功拳,南派广为流传的拳术之一,倒也算不得多珍贵。”
“此拳,若是想要对敌,需要身子贴于地面,手掌仅作辅助支撑着地,较侧重于下肢动作的运用。”
“也算是南拳中地趟动作最多、风格独特的拳种,更有女性技击的特征。”
“正因如此,此拳极为不文雅,被人诟病,加上拳法较为基础,入不得大雅之堂,也被人称为‘疯狗拳’,耻于练习。”
林轩合上地功拳的拳术秘籍,心中浮现出关于地功拳上记载的信息,不由暗自感慨。
毕竟,林轩目前所在,是个封建社会,哪怕是最底层的人,都尚且争三分脸面。
地功拳,又名“疯狗拳”,施展起来,状若疯狗,口中低沉发出“呜呜”之声,实在粗鄙不堪。
又有几人,真被逼上梁山,修行这种丢人武学?
同时,疯狗拳虽不入流,但毕竟是一门武学。
对修行者的根骨和悟性,也有一定要求。
癞皮狗倒是舍得下脸面,欲修这疯狗拳,但最终,却是不得入门。
“都被逼到这个份儿上了,林某还有什么选择么?”
“疯狗拳也好,地功拳也罢,一切,都是最好的安排!”
林轩倒是没有什么心理负担。
学一门武学,也就意味着自己能够提升实力,无论是在这个压迫的世界生存,亦或者是在山上求生,都大大增加了胜算。
林轩蹲在地上,双掌点在地面,腹中呼吸起伏,口鼻风声呼啸,渐渐化为呜咽之声,听起来,便好似恶犬低吟。
此乃地功呼吸法,林轩倒是更愿意称呼为疯狗呼吸法。
若是与人对敌,对方突然蹲下身子,学疯狗准备对你出手,一般人只怕吓都要吓死,惶不论和你相斗了。
除此之外,地功拳分为上、中、下三盘配合练习。
下盘以灵动为主,有狗闪一字马、灵犬插竿跳、美人照镜步、神犬独立等桩功,力求手脚并用,互相呼应。
中盘,善于步法上的立跪起伏,攻中蕴守,守中寓攻。
下盘和中盘,皆为上盘服务,讲究突然暴起,施展出三招腿法,一击必杀。
“挂勾腿又名犬跃扑击,勾住对方腿部,限制移动。”
“钻心腿又名狗猛冲顶,状若疯狗,一跃而起,腿击心宫,造成对方血液运行受阻。”
“回隐腿又名狗闪回躲,利用前两招掩护,隐秘出腿,暗藏杀机,或对会阴,或对咽喉,或对太阳穴......”
“力求一击必中,中之必死!”
林轩在地上,双目赤红,吐纳呼吸,灵活移动。
初期还有些生涩,但随着林轩逐渐练习,动作越来越娴熟。
含胸拨背,屈膝勾脚,伸缩交替,穿转巧速。
林轩很快便领悟到了这门武学的意境——
欲倒不带形,倒地下机行,踢打捆绑擒。
......
深夜。
林轩牵着老黄,潜入紫雾山之中。
在紫雾山中,林轩再度练习疯狗拳。
在家中虽能练习,但林轩担心动作太大,惊扰了父亲和月妹。
熟悉拳法要领之后,林轩便再也按捺不住,打算在山中,放手练拳。
“食气!”
林轩运转妖皇神通。
那山瘴之力,不断涌入林轩体内。
“呜呜呜!”
林轩趴在地上,口中低吼。
而后猛然一动。
挂钩,钻心,回隐!
疯狗三连击!
“砰砰砰!”
林轩踢出三招,腿风烈烈,噼里啪啦作响。
三脚猛然点在了一棵水桶粗细的树干上!
“砰!”
“咔嚓!”
那水桶粗细的树干,承受瞬间爆发力,难以支撑,拦腰而断!
林轩看到这一幕,微微错愕。
“食气神通,令我肉身大变,但缺了武学打法,故此,无论是斩杀赵荀父子,亦或者癞皮狗之流,都是以蛮打取胜。”
“但今日修了武学,顿觉周身气血澎湃,体内运转周天,周身气力,终于能百分百发挥出来了!”
“按照书上所言,一门武学,按照熟练度,可分四个境界——初窥门径,渐入佳境,登堂入室,炉火纯青。”
林轩回想起疯狗拳的拳法要义,喃喃说道:
“疯狗拳,修到初窥门径,招式娴熟,运转自如,形若其形。”
“渐入佳境,状如疯狗,神若其神。”
“登堂入室,形意真髓,周身气血搬运于一点爆发,可得二犬之力,力破五百斤,可断碗口粗细树干。”
“而我......”
林轩伸出手,抚摸因为自己三脚踢断的水桶粗细树干,不由瞠目结舌:
“以拳法精深论,我已入了第三境,登堂入室。”
“但我的登堂入室,强过寻常人太多,起码有五犬之力,足足强了一倍!”
“疯狗拳记载,这拳虽粗鄙,但也需水磨功夫,寻常武者,一年可入门第一境,五年可入第三境,十年可达第四境。”
“而我......不过修行了半日光景......便达到了常人需要五年方可踏足的第三境......这......”
月明星稀。
林轩坐在一块大石头上,陷入了沉思。
他回想起方才自己练武的点点滴滴,追寻感觉,想要找出原因。
“汪汪汪!”
一阵犬吠声传来。
老黄上蹿下跳,身影绰绰,长气力,通关节,定身形。
时而前扑,时而侧卧,连环扫腿、四面伡莲、古藤盘树......
一套疯狗拳,落在老黄身上,施展出来,如浑然天成。
真正做到了出其不意,攻其不备,虚虚实实,防不胜防。
三盘相互配合,灵活多变,上下起伏,刚柔相济。
“这是......”
林轩沉迷练武一晚上。
老黄在林轩身侧,闲来无聊,又通了灵智。
故此,老黄觉得这疯狗拳有趣,便也开始练习起来。
但老黄在疯狗拳这门武学上的天赋,绝非人族可比。
略微出手,便是拳法上限。
林轩闭上眼睛。
通过精神链接,他仿若化身了老黄,老黄在练习疯狗拳,他也在练习疯狗拳,并且,老黄的武道领悟,直接作用在林轩身上。
这一刻,他即是狗,狗即是他。
不分彼此!
“原来如此,疯狗拳,以仿疯狗恶犬出击为真意,但论疯狗拳,人的天赋即便再高,又怎么可能比得过真正的狗?”
“而我则是不同,我身为妖皇,与麾下封妖同为一体,这也意味着......”
“我修行形意武学,事半功倍,论之天赋,煌煌天下,只怕无人能比肩我,前提是......”
“我的封妖,足够多!”
林轩眼神灼灼,仰天长啸,神情振奋!
疯狗呼吸法自行运转,气浪滚滚,经久不息,周身气血呼啸如龙。
识海之中。
招妖幡文字流转,鎏金大字再度浮现——
「妖皇林轩,修武道,踏超凡,拜入一品气血境,再得一枚封妖图腾!」

临川县,管辖周边九个村子。
无论是务农的农户,亦或者林家这种属于民户的猎户。
有了收获。
都会去县里售卖,补贴家用。
县里有坊市。
坊市之中,有专门划分给村里人售卖物品的区域。
例如,卖鱼的渔栏。
卖山货的野栏。
......
当然,若有些关系,也能直接卖给客栈酒楼,药堂等地。
林家可没有这层关系。
林轩陪父亲跑过几日,自然熟门熟路。
而林铮告诫的话语,也深得林轩心思。
七两山参,足以让人动歪心思。
“爹,听闻七两参,八两宝。这参,不留着给你补身子?”
林轩开口问道。
林铮笑着摇了摇头:
“放心,爹心中有数,伤筋动骨一百天,爹这腿,其实没大事儿。”
“但短时间,上不了山,棒槌补的是气血,对我这情况无用。”
“还不如卖了换钱......”
林轩闻言,沉默了一会儿,而后点了点头。
这倒也不是林轩绝情。
他爹这情况,确实不如买一些壮骨的药来得好使。
“赵荀那王八蛋的事情,你不用操心,明日我会去处理。”
“你既然有当走山客的天赋,那多熟悉刀,多摸摸弓,万万不可怠慢了,练时多流汗,山上少流血。”
“咱们这个家,接下来老长一段时间,只怕都要靠你了。”
林铮抽着旱烟,感慨说道。
“放心吧,孩儿觉得自己,现在壮得能打死一头牛!”
林轩笑着对林铮挥了挥拳头。
“臭小子。”
林铮眯起了眼睛。
这意气风发的模样......
和老大,真像啊。
......
林轩和父亲谈了几句。
便到后厨,帮衬着妹妹。
野鸡割喉放血,置入滚烫开水之中,而后拔毛。
切成小块,配合菌子一起煮。
“烧这么多水......咱家柴火不多了啊......”
“少些盐......金贵着呢......”
林月一边喋喋不休,指责林轩铺张浪费,一边忍不住擦嘴角。
贫苦人家,自然要拮据些。
以前林铮还能上山,日子还好过些。
现在,林铮看腿便花费不少,又断了生计,自然要精打细算。
柴米油盐催人愁,囊中羞涩度春秋。
这柴,可是第一位的。
烧水都是奢望。
“月妹,不是和你说了吗?”
“你二哥我......天生就是当走山客的料,迟早赚大钱,当老爷。”
林轩笑着安慰说道。
“还老爷?你就一败家子!你上过私塾,也算是村里少有,有学问的人,不知道老话讲,吃得苦中苦,方为人上人么?”
林月大大方方,给了林轩一个白眼,摆出了妹妹的架势。
“这理儿不对。”
“老话说,吃啥补啥。所以咱们要成人上人,怎么能吃苦?那得吃人才行啊!”
林轩脸上挂着混不吝的笑容,张嘴就来。
“你......你......”
林月被怼得哑口无言。
她虽不蠢,但如何是林轩这种拥有两世经验的妖孽对手?
更何况,林轩这个论点,乃是出自于前世哲学圣地——弱智吧,之中的著名论点。
林月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反驳的话,只能气鼓鼓开始张罗吃的。
林轩懒得理会这个口是心非的妹妹。
“可惜啊,没有料酒,也没姜、八角、桂皮等东西。”
“野鸡肉紧实鲜美,不可多得,但野味嘛,多少有些膻,如果有料酒焯一下就更好了。”
“再加点粉条,那滋味,堪称一绝!”
林轩心里暗暗感慨。
一大盆“野鸡炖蘑菇”。
一碗野菜团子,一碗土豆。
配上主食则是糙米。
林家三人,那叫吃的一个香啊!
“咋这么会吃,给我留点儿啊!”
林月叫苦不迭。
林轩也发现。
自从自己开启妖皇天赋神通“食气”之法后。
肉身强壮不少,同时饭量也是大增。
一人吃了三四个壮汉的饭量。
气的林月,筷子都哆嗦了。
明月朗朗,清风习习,一家,三人,各有两三心事。
四盘小碟,说着农家五六趣事,忧着世俗七八烦恼。
人间美食,家中烟火,不过如此。
......
农家人睡得早。
林铮和林月,父女二人都准备休息了。
而林轩则是趁着二人睡下,偷偷带着老黄,离开家里。
一人一狗,一路狂奔。
趁着夜色,再入紫雾山。
山间寂静。
又有猛兽,喜夜间行动。
林轩眼下实力不足,倒也没有大张旗鼓,打草惊蛇。
一举一动,都透露出谨慎。
“老黄,记住味道了么?这就是棒槌的味道。”
“咱们分头行动,一旦有发现,立刻通知我!”
林轩拍了拍老黄的脑门。
出门的时候,林轩让老黄好好记住了棒槌的模样和气味。
那七两棒槌,林轩没有在紫雾山拿出来。
山间野兽,五感敏锐。
若是闻到药香,循着味儿来。
那就麻烦了。
至于七两二叶山参,对眼下的林轩而言,太过珍贵。
林轩则是发现了招妖幡一个绝妙的功能——
储物。
识海之中的招妖幡,幡面虽不大,却能容纳死物。
催动招妖幡,泥丸宫之中激荡妖芒,笼罩心意所指之物,即可落在幡上。
可惜的是......
眼下这招妖幡,面积不大,所纳之物,自也不能太大。
藏物纳宝,倒是绝佳。
老黄,眼下身为招妖幡的封妖图腾,“闻香识途”天赋神通,厉害得紧。
林轩身为妖皇,得之麾下封妖天赋神通,也可以此寻宝。
一人一狗,记下了山参味道,寻宝之能,事半功倍。
“我虽不惧瘴气,但夜间依旧危机四伏,蛇虫鼠蚁,豺狼虎豹。”
“招妖幡虽然厉害,但除却天赋神通,我也就比寻常人强壮些。”
“得抓紧成为武者,掌握超凡,方是王道。”
林轩一边小心翼翼搜寻山参,一边心中暗道。
穷苦人家,欲求武道,颇为艰难。
但好歹......
有些希望。
可若是一旦成为武者,便是百姓口中的“老爷”。
情况也会改善不少。
林轩在山中寻宝,运转食气神通,一晚上下来,哪怕彻夜不眠,竟不觉有丝毫疲惫。
也算是发现了自身金手指的另外一个妙用。
只不过,这个妙用,有肝帝之嫌。
“六两一株,四两两株......”
在一人一狗一晚上的努力下,战果颇丰。
运气似乎算不得太好。
并无采到二叶七两的山参。
林轩放弃了太小的山参,并没绝了棒槌的户。
劝君莫打三春鸟,子在巢中待母归。
不涸泽而渔,不焚林而猎。
这是走山客的规矩,林轩耳濡目染,万物当留一线生机。
林某人也懂竭泽而渔的道理。
“紫雾山的棒槌倒是不少,不过,放山是个精细的活计儿......”
“老黄能寻棒槌,却难完好挖出棒槌。”
“这事儿,还需合计。”
林轩将这些山货,纳入招妖幡,心中思量。
有“闻香识途”的天赋神通加持,一人一狗,寻山参倒是极快。
但放山的过程,细致而又烦琐,耗费了林轩不少时间。
可若是心急,破了参的品相,那就价值大打折扣。
旭日东升,东曦既驾。
天边亮起了一抹鱼肚白。
“老黄,该走了。”
林轩望着下山的路。
八月廿一,甲辰年,癸酉月,庚寅日。
喜神东北,财神正北,福神正南。
黄道吉日,合该林某发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