冒险小说 现代都市 室里枪理的小说元兴风云免费阅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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室里

    男女主角分别是室里枪理的现代都市小说《室里枪理的小说元兴风云免费阅读》,由网络作家“室里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对于老农和雀儿的事,大家都是赞成的。雀儿是个好姑娘,活泼可爱,很有灵气,又懂事。如果不是她娘去世的早,又摊上个酒鬼爹,这姑娘肯定不会吃这么多苦。只不过以老农目前的经济实力,想娶媳妇还不太现实。若是抽空回趟老家,倒是能把婚结了,可这样他和雀儿就要两地分居。雀儿倒是没什么意见,但老农不乐意啊。这家伙莫名的恋媳妇,想把雀儿留在身边,能天天见着是最好不过的。就目前而言,把雀儿留在我家,让她照顾爹、娘和奶奶,是最好的处理方法——可这只是对于老农而言。娘毕竟是我娘,是向着我的。如果不是我满口答应说,只要应付完那群上流社会的大小姐,就立刻把由美娶进门,她肯定不会让雀儿代替由美住进枪家。可是我这油腔滑调得久了,娘已经信不过我。她想请由家人吃顿饭,先...

章节试读


对于老农和雀儿的事,大家都是赞成的。

雀儿是个好姑娘,活泼可爱,很有灵气,又懂事。如果不是她娘去世的早,又摊上个酒鬼爹,这姑娘肯定不会吃这么多苦。

只不过以老农目前的经济实力,想娶媳妇还不太现实。若是抽空回趟老家,倒是能把婚结了,可这样他和雀儿就要两地分居。雀儿倒是没什么意见,但老农不乐意啊。这家伙莫名的恋媳妇,想把雀儿留在身边,能天天见着是最好不过的。

就目前而言,把雀儿留在我家,让她照顾爹、娘和奶奶,是最好的处理方法——可这只是对于老农而言。

娘毕竟是我娘,是向着我的。如果不是我满口答应说,只要应付完那群上流社会的大小姐,就立刻把由美娶进门,她肯定不会让雀儿代替由美住进枪家。

可是我这油腔滑调得久了,娘已经信不过我。她想请由家人吃顿饭,先把我和由美的婚事定下,这样她才能放心。

作为由家的大姐,妹妹订婚这种大事,由影自然是要出面的。一想到要和由影近距离接触,我那颗脆弱的小心脏就“砰砰砰砰”的跳个不停。

“娘……娘啊,这、这次您就信我一回……您……您、您看哈,万一这件事让我朋友知道了,或是让他介绍给我的大小姐知道了,这多不好啊!”

“有啥不好的?”

“您看哈,一个订了婚的男人,还跟人家在那儿胡扯,这像话吗?我倒是无所谓,反正我又不想娶什么大小姐,咱也伺候不了那种角儿,她们咋看我都成。主要是吧,这样我朋友就很没面子了,您说是不?”

“嗯,是这么个道理。”

娘点了点头,显然是被我说服了。就在我以为万事大吉的时候,奶奶又说话了。

“理子啊,你那个朋友,咱家人都见过吗?”

“呃……还没呢。人家是富家公子,家里的一座仓库就比上四五个咱家了,我哪好意思带他来咱家呀。”

“哎呀,他要真拿你当朋友,就不会嫌弃咱家。听奶奶的,请他来咱家,吃顿饭,把话说开。如果说不开,那他啊,就没拿你当朋友,这朋友啊,不当也罢。”

唉,姜还是老的辣啊。

奶奶这一番话,直接把我逼到死胡同里。我要是不答应,就证明我在说谎;要是答应了,那事情就会顺着奶奶的意思去发展。不管是哪种情况,都对我很不利。

可是我已经没法再辩解。在形势的逼迫下,我只能接受奶奶的提议。

好在我不是没有翻盘的机会,毕锦极力反对我娶普通人家的姑娘,甚至不惜用由影的性命来威胁我。我与由美的婚事,他肯定是不支持的。只要提前和他串好供,他肯定能想办法把这婚事给搅黄了。

想到这里,我就安心了。

当天晚上,爹、我和老农在小卧睡,奶奶、娘和雀儿在主卧睡。老农沾上枕头就睡着了,我因为有心事,一直睡不着。

我睡在中间,老农在左边,爹在右边。我翻身转向右边的时候,爹的声音迎面而来。

“还没睡呢?”

“嗯。”

我睁开眼,看到了爹眼珠反射过来的光。

“爹也没睡呢?”

“嗯。”

对话到这里戛然而止,然后就是长达数分钟的沉默。在我脑子有些发沉的时候,爹的声音又出现了。

“理子啊,别怪我们。我们不是想逼你,只是心里着急。你也老大不小了,也该成家了。以前你老拿爹的事开涮,爹知道你在开玩笑,但爹还是得把话说明白。爹结婚晚,不是因为爹想晚结婚,而是没条件。你现在有条件,就别浪费这个条件。

你看看你大哥,他现在就算想找,都不好找。二十好几的人了,没工作,家里又不富裕,哪家姑娘愿意跟他呀?有些话吧,说出来不吉利,可爹还是得说。

自从你当了兵,你娘就睡不好觉了,总怕你出事。前阵子爆炸的时候,你没回来报平安,她都吓晕过去了。我赶紧请了医生,给她灌了药,这才缓过来,但还是虚。后来你回来了,她才真正缓过来。我和你奶奶怕你担心,所以你没告诉你。

理子啊,现在的世道乱,当兵危险。我们就你这一个儿子,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的,我们也不想活了。爹知道你人机灵,知道躲险,可是人算不如天算,凡事都要有个准备。你要是成家了,有后了,就算哪天你出事了,看在孩子的份上,爹和娘也能咬咬牙活下去,帮你把孩子抚养成人。

唉,爹知道自己说话不中听,可爹说的都是实在话。当兵也好,不当兵也罢,咱们做男人的,必须得做好这个准备。就算是死了,烂了,也得用骨头撑起这个家。”

自打爹没了右臂,失去了做工的能力,我就经常听见街坊邻居家的婆娘拿这件事嚼舌头。什么这男人完了,只能靠女人养了,孩子也得靠女人养了,他家女人真可怜,嫁了个倒霉汉子,只能吃苦受累之类的。

一开始我总是为这件事和那些嚼舌头的女人争吵,甚至骂她们,诅咒她们,以至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,邻居们都认为我是个没教养的孩子。每次人家来我家告状,爹都只是低声下气的和人家道歉,不打我,也不骂我,只是摸摸我的头,苦笑着说,理子啊,别理她们,男子汉大丈夫,不和女人一般见识。

起初我管不住自己的嘴,也控制不住情绪。等爹低声下气道歉的次数多了,我就后悔了,也开始改了。那时我还不理解爹为了这个家所承担的压力,后来我长大了,明白事了,才知道爹究竟有多伟大。

对于男人而言,面子是非常重要的。没了面子,男人在社会上就不好混了。爹在失去右臂之后,失去的不仅仅是做工的能力,还有面子。因为他做不了工,养不了家,还要让自己的女人受苦养家,这样的男人是会被人看不起的。

九年——爹被邻里轻视了整整九年。娘身子累垮的时候,更是有大把大把的人鄙视他,可他依旧默不作声,只是继续做自己该做的事。他从未辩解过,从来没有,只是默默的在做事,默默的想尽一切办法,给家里多赚些钱。

就算是死了,烂了,也得用骨头撑起这个家——爹说的话,他已经做到了。虽然力量有限,但他真的在努力支撑这个家。哪怕是被人轻视,遭人白眼,他依旧默默坚持着,默默付出着——这就是我的父亲。

“……嗯。”

我强忍住哽咽感应了一声,然后翻过身去。在翻身的时候,滚烫的泪珠已经顺着脸颊滑下,鼻孔也被鼻涕堵住。我不想让爹发现我哭了,只能悄悄的用嘴喘气。悄悄的,轻轻的,将冰冷的空气吸入肺中,又将温热的哈气小口吐出。

在握紧拳头的同时,我下定了决心。

我已经长大了,不能再任性了。


回家的时候,饭菜都已经做好了。

老农没少帮奶奶和娘忙活,柴是他劈的,水是他挑的,鸡是他杀的,鱼也是他收拾的。奶奶和娘都欢喜的不得了,说是感觉家里多了个大儿子,夸个没完。

“哎呀,这些活不算啥,我在家的时候天天干!啊,不对!劈柴跳水是天太难干,没收拾过鸡和鱼。”

“那你咋收拾的那么好呢?”娘问。

“唉,说起来也是丢人。刚进新兵营那会儿不懂事,得罪了教官,总被罚,干了好些脏活累活儿,还在炊事班帮过厨。”

“新兵营的伙食那么好吗?”我问。

“哪有啊!”老农露出夸张的厌恶表情,“第一个月那可真是吃糠咽菜,而且连觉都睡不好,没事儿就紧急集合,还有红毛子来收拾我们。第二个月就好多了,不过也就是轻松点儿。到了第三个月,才算是有了好日子,每周一顿肉,那叫一个解馋!

后来进了部队才发现,新兵营的待遇是真的差!最好的时候一周才一顿肉!而且不是鸡就是鱼,连红肉都见不到!哪像现在啊,一个月少说能吃上两顿排骨,有活儿干的时候还能吃席喝酒,这才叫滋润!”

红毛子就是图塔人,因为他们的头发是红色的,所以普通老百姓都这样叫他们。

“哎呀,说起红毛子,那群玩意可真不是人!”

老农不算是话唠,不过如果打开了话匣子,他也是很健谈的。见过的,听过的,有啥说啥,很是直爽。

“说话叽哩哇啦的,一句也听不懂,还一身酒气,动不动就踢人!踢人也就算了,他们还笑话你,往你身上扬土,吐唾沫,说什么‘瓦基衣’、‘瓦基衣’的!一开始我不知道‘瓦基衣’是什么意思,问过老兵之后才知道,那是狗的意思!”

其实图塔语的“瓦基衣”并非是狗的意思,那是一种狗的名字。据说西方的贵妇人很喜欢这种名叫“瓦基衣”的狗,它身材小巧,身上有很多毛,看起来又蠢又丑,一点也不可爱,天知道西方的贵妇人为什么会喜欢这种狗。

哈?您问我为什么知道这件事?

当然是因为我也被图塔人骂过“瓦基衣”,然后特意去查的啊!

“他娘的!居然骂我们是狗!活该被炸死!”

老农说出这句话的时候,看起来是相当解气。

那场爆炸给住在隔壁的我们造成了严重的损失,首当其冲的图塔人自然也是难以幸免。据说整座基地里只救出来十六个活人,送医院的路上还死了九个。

“咳!咳!老农,不该说的别瞎说啊!”

我对老农的说辞没有任何意见,图塔人军事基地爆炸的事也不是什么秘密,整个元兴城的老百姓都觉得它炸得好。毕竟图塔人也好,第七军团也好,在元兴城都不受待见,图塔人和第七军团的损失越惨重,元兴人就越高兴。

可问题是,我们就是第七军团的人。爆炸发生那会儿,爹、娘和奶奶就担心的不得了,二爷爷他们也四处找人打听情况。

我回去给他们报平安的时候,娘死死拽住我的手,说,儿啊,这兵咱不当了,这兵咱不当了,爹和奶奶也不许我回部队。我费了好大的力气才让他们安下心来,若是老农的这句话勾起了他们心中的惊恐回忆,我还得再费一次口舌。

好在老农还算是机灵,他见爹、娘和奶奶的脸色不太对,便话锋一转,说起了部队更换驻地的事。可是爹、娘和奶奶不是那么好糊弄的,老农刚吹完新驻地的环境是多么多么好,娘就沉着脸问我说。

“理子啊,红毛子是不是都死了?是不是会再来元兴城了?”

“这个……”

我是很想哄娘说,图塔人都死绝了,以后再也不会出现在元兴城了。可是我哄的了她一时,哄不了她一辈子。图塔人又不是只有军事基地里的那么多,死完就没了,如果他们真就那么点儿人,我们大先也不会败在他们手里。

我确信,图塔人还会来,而且还会在元兴城设置军事基地。若是我真的这么做了,等图塔人再来的时候,娘就会发现我在说谎,变得更加担心。到时候不管我说什么,娘都不会相信我的话了。

“元兴城的红毛子应该是死的差不多了,不过之后他们还会再派人来。但是你们不用担心,我们已经换了驻地,不会再和红毛子挨着了。就算是再炸,也炸不到我们。”

我的话让家人们的脸色好看了一些,爹和娘都没有再说话,只有奶奶叹了一口气。

“唉……红毛子可恨呐!”

我小的时候,奶奶就给我讲过图塔人在元兴城胡作非为的事情。

那时我们大先刚刚打了败仗,图塔人打到元兴城下,皇帝签了投降条约,然后就自杀了。新皇登基的时候,有好些图塔人的高官在场,元兴城里也有好几万的图塔军人在找乐子。

图塔人的军纪很差,在打了胜仗之后,他们就成帮结伙的在街里坊里乱窜,见到漂亮女人就抓了,就近闯进一家民居办事。若是民居里也有漂亮女人,就一起给办了。如果男人敢拦,就把男人杀了。

元兴人的脾气很好,但这不代表我们软弱可欺。别说是自家媳妇被外族人欺凌,就算是陌生姑娘被外人欺负了,元兴的汉子也是要出头的。图塔人的嚣张行径大大刺激到了元兴汉子们的神经,直接甩开膀子和图塔人干了起来。

图塔人有长枪短枪,都是火器,还有丢出去能炸塌一座房子的手榴弹,元兴汉子们只有大刀长矛。在这场保卫家园的战斗中,元兴城的男人少说死了十万,连街道都被鲜血染红了。

他们用以命换命的打法,硬是杀了上万的图塔人,还把图塔人的军队给吓退,灰溜溜的撤出了元兴城。

本来,输掉战争的大先帝国将成为图塔人的附庸,任人宰割。在这场战斗结束之后,图塔人一改对大先人的轻视,改附庸为结盟。虽说大先帝国依旧要受到图鲁沙帝国的节制,但是我们是独立的国家,拥有完整的国家主权。

而且从那以后,图塔人再也不敢在元兴城胡作非为,尤其是不敢招惹元兴人。因为帝国的独立是用元兴人的血换来的,在盟约确立之后,元兴人在皇室心中的地位就水涨船高,成了连皇帝都不敢得罪的存在。

也是从那时起,元兴人不在自称是“京城人”,改成“元兴人”。因为元兴城是用元兴人自己的血保住的,不是皇帝和军队保住的。元兴人已经对皇帝和军队失望了,也对这个国家失望了,甚至不想再和皇室有什么瓜葛。

在军制改革的时候,皇帝特意组建了完全由元兴人组成的第三军团,让他们驻守京城,想要提升元兴人的好感。然而元兴人对此并不买账,每逢皇帝驾崩,举国哀悼的时候,只有元兴人该干什么还干什么,就是不哀悼。即便如此,也没人敢管。


打那以后,毕大小姐隔三差五就来找我的麻烦。

不是拽着我上街去给她当苦力,就是要我带她去第三军团的靶场打靶玩。我也不是时时刻刻都闲着,要带兵,要出任务,不能总受她驱使。

每当我不能满足她的要求,她就会摆出大小姐的架子来,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。我被她折腾的烦了,只能去找毕锦求助。毕锦说,只要她闹你,你就送花,送红玫瑰,往花里塞封信,说自己是因为工作忙才没时间陪她,希望她能体谅。

我这样做了之后,毕大小姐果然安分多了。过去她是三五天来找我一次,打那之后她大概是一个月来找我一次。

粗略算算,我好像有一个月没见过她了。

我一直以为毕大小姐也是把我当狗看,所以在毕锦说起要让他妹妹和我订婚的事时,我整个人都不好了。以我对毕大小姐的了解,她肯定会大发雷霆,甚至有可能当场掀桌子。让我意外的是,在毕锦说这件事的时候,毕大小姐表现的异常乖巧,连说话都是轻声细语的。

这人是毕大小姐?!

我一度以为坐在我身旁的女孩是假货,她要不是假货,就是被毕锦灌了迷药,否则她怎么会这么不正常?

直到听见那句熟悉的“蠢猪”,我才不得不相信,她真的是毕大小姐。

天知道她为什么突然转了性,就算是骂我也要压低声音,硬是要装淑女。

恕我直言,如果她毕大小姐能算作淑女,那这元兴城里就没有不是淑女的女人了。

毕锦这是想干什么?

就算是诚心想帮我,也没必要把你亲妹妹给搭上吧!

我一个平头百姓,和上流社会的大小姐订婚,那是攀高枝儿,就算没订成婚,我也能拿这事儿去吹牛。你妹妹就不一样了,就算只是做做样子,只要这事情传出去,她的名誉就会受到影响,耽误婚嫁。

虽然对毕大小姐没有任何好感,甚至还有些讨厌她,但是我俩并无仇怨。就算是有仇怨,我也不能和她一个女人一般见识。若是毕大小姐因为这件事名誉受损,我一定会内疚一辈子的。可是我又不能当着家人的面把事情说明白,只能坐在椅子上干着急。

“哎呀,胜子这孩子也没和我说这事儿啊!”

回过神来时候,我听见娘这样说道。

“要早知道是这样,我哪能耽误他俩的事!”

“哎呀!伯母您也是好心!是为了理子兄弟着想!您做的没错!”

“哎呀!错啦错啦!大错特错啦!”

说罢,娘便笑眯眯的转过头来,对毕大小姐说道。

“闺女呀,这事儿是我不对,我在这里给你赔不是了啊。”

“没、没没没没没……没有的事儿!”毕大小姐小脸一红,“再、再说了,我、我还没决定要嫁给他呢!”

“唉!霜儿!这可是你说的啊!”

毕锦不怀好意的笑着,用手指着毕大小姐说道。

“今儿咱来可不是订婚的!只要你把话说明白,说一句‘不嫁’!那哥做主!就不嫁了!我兄弟爱娶谁娶谁!我也不管了!你看行不?”

“你——”

毕大小姐愤愤的朝他哥哥的脸一指,然后便跺了下脚,别过脸去不说话了。之后毕锦就哈哈大笑,嘲笑他妹妹说,没想到你也有今天。

这都哪儿跟哪儿啊!

完全搞不清楚情况的我,脑子已经乱成了一团浆糊。

“可是——”

这时,爹开口想说些什么,却被毕锦抢了先。

“伯父!我知道您想说什么!家世的事儿,您不用担心!我兄弟和我妹妹,那是郎才女貌,天造地设的一对儿!再说了,您家现在是这样,以后就不见得是这样了!”

在这之后,他便压低声音,和爹他们说了些什么。爹、娘和奶奶听了他的话之后,先是露出惊讶的表情,然后便欣慰的笑了起来。

我坐在他们对面,离得太远,毕锦说话的声音又小,就算竖起耳朵仔细听,也听不清他说了什么。我观察到,毕锦说话的时候,眉头皱了几下,似乎在为什么事情感到不爽。

“这事儿我也是前几天才打听到的,你们先别和我兄弟说,憋憋他,省着他翘尾巴!”

“诶,诶。”

爹憨笑着点了两下头,然后转过脸来看向我,乐得合不拢嘴。

我越发弄不清形势,只能跟着傻笑。

饭局结束之后,毕锦没给我逮他的机会,直接带着他妹妹坐着一辆黑色的轿车走了。他一共预备了两辆车,另一辆车是用来送我家人的。

这是奶奶、爹和娘第一次坐轿车,激动的不得了。因为空间有限,所以坐车的只有他们三个人。老农和雀儿主动要求压马路回去,我则是想找个地方静一静,整理一下状态。

以前我不觉得自己蠢,可是现在,我突然觉得毕大小姐给我起的绰号有几分道理。除了我以外,饭桌上的所有人都是一副心知肚明的样子,只有我在犯迷糊。大家都能想明白的事我想不明白,这就说明我脑子不够用。脑子不够用,那不就是蠢吗!

在和老农他们分开后,我独自走在街上。每当孤独一人的时候,我就会情不自禁的想起由影来。只要她的脸庞出现在脑海中,我就会心头一暖,孤独感立刻消失不见。

可是一想到我俩可能永远也不能在一起,我就会感觉心脏一痛。那不是单纯的疼,就好像有一把泛着寒气的刀子插进你的心脏,不断的翻搅着,又疼,又乱,又冷。

人活着真是不容易啊……

我长叹一声,就近找了个角落,靠着墙蹲下。

毕锦请客吃饭的酒楼在盛旺街,盛旺街是元兴十八街之一,也就是富人区。为了防止穷人来这边乞讨,影响市容,这边的警察会轮班二十四小时在街上巡逻。

那时天已经黑了,虽然有电灯的光亮从街道两旁的玻璃中透出来,店铺外还有霓虹灯,但街道上依旧昏暗。蹲坐在角落里的我,被巡逻的警察误认成了乞丐——其实这也怪不得他们,那角落里黑灯瞎火的,只能看见个人影儿,看不清人的装束。

有哪个有钱有势的人,或是富家子弟,会没事儿闲着蹲在这种地方发呆?不过这不代表我认同他们的做法,身为巡警,夜间执勤连个手电筒都不带,这像话吗!

为了维护自身的颜面,我开始和巡警争论。这两个巡警也是傻,我刚经历过饭局,喝了酒,身上酒气还没散呢,愣是没闻到,居然还想把我抓进警察局。


因为尴尬,更因为在由影面前会慌张,下完指令之后,我就直接溜到商店的后院,靠在柱子上,一边抚摸着被由影碰过的袖子,一边看伙计们往马车上装货。

那丫鬟也跟着我过来了。她站在我身旁,小心翼翼的观察着我的脸。虽然还有些尴尬,但也只是尴尬而已,不至于慌张。

因为被看的实在不舒服,所以我向丫鬟搭话了。

“今年多大了?”

丫鬟显然没想到我会突然向她搭话,略显慌张的回答说。

“诶?回、回理少爷的话,我、我叫小春,今年十五岁了。”

哦,和由美同岁。

“你是毕家的丫鬟?”

“回理少爷的话,是。”

“呃……那个……你不用这么拘谨,我不是你们家少爷,更不是少爷。我和你一样,都是普通的老百姓。我比你大几岁,叫我理哥就行。”

“回理哥的话,知道了。”

“呃,都说了,不用拘谨,不用搞你们毕家那套。你平常和人说话怎么说,和我说话就怎么说。这样你舒坦,我也舒坦,行不行?”

“嗯……嗯,行。”小春点了一下头,情绪稍微放松了一些。

“是锦哥儿——就是你们家的毕大少爷,让你来这儿的?”

“是。”小春又点了一下头。

“那个……我不管锦哥儿和你说了什么啊,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,我……嗯……怎么说呢?我对你们没那种想法儿,你们不用担心。锦哥儿让你在这儿呆着,你就好好在这儿呆着,别给他惹麻烦,知道吗?”

“嗯。”

也许是错觉吧,小春的声音中似乎透着几分失落。我转头看了她一眼,见她埋着头,看起来很没精神。

“怎么了?”

“没、没什么。”小春抬起头,露出勉强的笑容。

“以后如果你,或是由——或是你由影姐有什么困难,就到部队去找我。南桥知道吧?我们部队的驻地就在那边。到了军营,直接和哨兵提我的名字,就说找我有事,这样就算我不在,哨兵也不会赶你走。”

“嗯,知道了。”小春乖巧的点了一下头。

对话进行到这里,我便忍不住想打听由影的事。小春和由影共处了八个多月,哪怕只是工作时在一起,也会对由影有一定的了解。

“咳!咳!咳……嗯,嗯……嗯,那个……你——你们店里的生意,不错啊?”

“还行。”小春回答说,“每天都有客人,客人也不少。”

“工作忙吗?”

“还行,不算很忙,能应付过来。就是……”

“就是什么?”

“就是最近有个男人,总在店周围转悠,挺吓人的。”

若是八个多月前听见这话,我肯定会坐立不安,以为她说的那个人就是我。不过自打毕锦当着我的面带走由影,我就再也没做过这种事,所以这人显然不是我。

“他长什么样子?”

“瘦瘦的,高高的,穿着黑色的风衣,戴着黑色的帽子,周围都是沿儿的那种。”

黑色风衣,黑色的礼帽,这打扮不算稀奇,很多喜欢西式风格的男人都这么穿。不过这西式风格的衣服也不是谁都穿得起的,能这样打扮的人,兜儿里肯定有几个钱。

有钱还在商店周围转悠,这恐怕不是什么好人呐。

“那个人今天来了吗?”

“没来。”小春摇了摇头,“下雪后他就没来过了。”

下雪后没来过,不代表以后不会再来。毕竟上一场雪下的挺大的,城里路上的雪被清干净之前,出行会不太方便。

“你由影姐知道这件事吗?”

“知道。”小春点了一下头,“我和她说过,她说没事,不用理他。”

不用理他——这个措辞很微妙啊。

“你由影姐认识那个人?”

“不清楚。”小春摇了摇头。

“你没问过她吗?”

“没有。”小春疑惑的歪了歪头,“为什么要问她啊?”

“因为——”

这时,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我的脑海中快速闪过,让我有了一点思路。

“对了,小春,锦哥儿是让你一刻不离的跟着你由影姐,还是说只在工作时跟着她?”

“大少爷让我一刻不离的跟着由影姐,住也是在她家住。”

“那你怎么跑我这儿来了?”

“诶?”

小春露出意外的表情,似乎刚刚意识到这一点。

“是……是由影姐让我来看看你……看你生气了没有……”

好嘛!这妹子真单纯!这么容易就被支开了!

“你由影姐经常让你去做这做那吗?”

“嗯……也不是经常,只是偶尔。”小春认真的回答说,“由影姐人很好的,经常帮我干活,还给我梳头,我就是偶尔给她跑跑腿。”

跑跑腿……也就是说,小春偶尔会从由影身边离开咯?

小春显然不认识那个男人。如果由影认识那个男人,那么只有两种可能。

第一,她是在小春来之前认识他的。

第二,她是在支开小春的时候认识他的。

不管是哪种可能性,由影和那个男人之间的关系都非常让我在意。

不管由影之前伺候过多少男人,那都是为了生存,不得已而为之。但这次就不一样了,这个男人不是由影的主人。如果他曾经做过由影的主人,那他肯定是个有钱有势的花花公子,这样的人不可能亲自来这边转悠。

如果他是由影以前的主人的手下,那么由影肯定会向毕锦报告这件事,让毕锦来处理这个问题。她身边就是毕锦派来的小春,直接向小春说明此事,是最简单,最直接,也是最有效的方式。可她没有这样做,这说明这个黑衣人和由影以前的主人没有关系。

小春刚才说,那个男人是最近才开始在商店附近转悠的。这样一来,第二种可能性的概率就会大大提高。如果这个男人是由影支开小春后认识的,要么是他主动接触的由影,要么是由影主动接触的他,不管是哪种情况,他们两个的关系都可能是……是……是……

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!!!!

枪理!你要冷静!冷静!这还只是推测!推测而已!还没盖棺定论呢!


在混乱中,我坐上运货的马车,返回了军营。

也许是业务已经足够熟练,我几乎是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完成了接下来的工作。等回过神来的时候,东西已经分完了。

“枪爷,咱回家吧!”

老农拎着一个军用挎包,里面装着奶糖,小蛋糕,五香花生,猪肉脯和香烟,这些就是所谓的慰问品,也是他做两天半苦力的报酬,价值两块钱左右——这就不少了。

团长总共就给了我一百五十块,买货花了一百二十块零八分,送货花了三块五,总共花了一百二十三块三毛八,还剩二十六块六毛二,这就是我的报酬。如果闵海、毕锦和司琮魄也在,我还得把这个数字除以四,除不开的部分都是闵海的。

至于团长和团长上面各拿了多少,我就不清楚了。反正除了给我的一百五十块钱以外,剩下的钱都是他们的。

“你先回去,我还有点事儿。”

“你还要买东西啊?”

因为拿了零头,所以慰问品肯定没有我的份。老农以为我要去买东西,就拽住我的袖子,拉着我往营房外头走。

“哎呀!不用啊!咱家就那么几口人,这些就够吃啦!这顿吃完,下顿再买呗!”

“我不是去买东西,我是有别的事儿。”

“啥事儿啊?”

老农停下脚步,一脸疑惑的转过头来看着我。

“团长交代的事儿。”

我不是有意要骗老农,如果老农知道我要帮约瑟夫,他肯定会拦着,搞不好会揍约瑟夫一顿。老农一听是团长交代的事,便小声骂了两句,大概是说团长不是东西,不把下面的人当人看之类的。

我们团的团长在士兵眼中的形象非常糟糕,主要是因为他太贪了。明明干的是同样的活儿,人家316团一个连能拿二百二,我们只有一百五,少了整整七十块。虽然平摊下去每人也就一块多,但是别忘了,单个士兵分到的量本来就少,三块多比两块左右多了五成以上,能多拿不少东西呢。

我们315团各连在干工程时拿到的报酬,总是比其他团的连队少。最过分的时候,甚至只有其他连队的一半。以前所有的团都驻扎在一起,闲着的时候,可以去别的团串门聊天。大家聊着聊着,很容易就聊到干工程的收入。这一比,差距就出来了。

可是有差距又能怎么样呢?大家都是半斤八两,底下的兵根本见不着现钱,只要别给的太少,他们就不会闹,顶多私下里骂上几句。能当上军官的人,都不差那三块五块的,犯不着为这点钱去得罪人,所以一直没人闹,也没人去告他。

反正团长的名声已经够臭了,再臭一点也无所谓,所以我才把这盆脏水扣在了他头上。

老农离开后,我去军官宿舍那边休息了几分钟,然后才奔着营区门口走去。

约瑟夫还等在那里,就站在哨兵附近。比起其他的驻京军团,我们第七军团的哨兵显然是不称职的。他们放哨的时候经常和人聊天,如果对方肯给根烟抽,甚至可以直接来到哨兵身边,哨兵根本就不提防。

不过我们4连是例外。我一直教导那群臭小子,聊天可以,发呆也可以,但是绝对不能让外人靠近。万一对方突然冲上来夺枪,还成功了,执勤的哨兵就算不被当场打死,也会被军法处枪决。

“枪爷好!”

值哨的是我们团的兵。他见我来了,立刻敬礼打招呼。

团里的兵都认识我。起初,我一到靶场就会大出风头,以至于我们连里的兵自己不打靶,把子弹都给我,让我在靶板上打字玩。当兵的人大多不识字,我会趁机教他们一些字,因为这种学习方式非常有趣,所以大家都能记住。

我们连的兵总是拿这件事和其他连的人显摆,以至于其他连的兵都想让我带着打靶。其他连的军官也乐于把这份工作推给别人,于是他们来找我商量,想把打靶改成全团行动,让我一个人带。

六个连总共才三百六十人,我上小学的时候,一个年级就六百人。小学四年级,我就当上了体育级长,管着六百号人做体操,一直干到六年级毕业。六百个淘气包我都能管,三百六十个兵就更不在话下了。

这工作对我来说比较轻松,所以我就接下了。打那以后,打靶就成了315团的集体行动,每次都是全团出动。

在立宪派倒台之前,我们第七军团的训练用弹配额是每人每月五发——没错,每个月只有五发子弹,不论军官还是士兵,都是这个数。以前315团是一个月打一次靶,每次都是把子弹打完就完事。自从我接下这份工作,就改成一个月打两次,一次是我自己打,一次六个连分批来打,弹药平均分配。

我自己打靶的时候,基本就是在上小学的语文生字课。我打靶的时候,士兵们就坐在后面,猜我会打什么字。因为弹药和精力有限,我每次写的字都不多,大概五到八个的样子,这样大家都能记住。

遇到结构比较复杂的字,可能要打上几十发子弹。报靶员把靶板拿过来的时候,我就会拿着一个树枝,对着弹孔给士兵们比划,告诉他们这个字的正确比划顺序是什么样的,然后让他们自己在地上练习写。

立宪派倒台之后,上头对第七军团的态度开始逐渐转好。先是给我们配齐了枪械,做到了作战部队人手一支枪,辅助部队也配了一些枪——在那之前,我们一个团只有一百二十支步枪,只有军官能做到人手一把手枪。执行搜查或是维持治安的任务时,一大半的兵要拿着棍子去,模样要多寒碜有多寒碜。

弹药供给也变得正常起来。训练用弹的配额变成了每人每月三十发,人均弹药储备量从十五发增长到了一百二十发。师属骑兵团还有了马——各位,你们没看错,是骑兵团终于配了马,在这之前我们军团的骑兵团连马都没有。

我习惯在月初安排打靶,如果月初没有任务,5号之前,训练用弹肯定用光。大概是受到我的影响,士兵们的打靶热情都很高涨,有相当一部分士兵在打靶的过程中尝试用弹孔写字,不过至今为止还没有能做到横平竖直的。

回过神来的时候,约瑟夫已经带着我来到一家遮曼尼人开的商店。这里卖的都是有遮曼尼特色的东西,比如说香肠,啤酒,熏肉之类的。我一眼就相中了这家店的烤肘子,那肘子一看就是外酥里嫩,十分可口——当然了,价格也不菲,一个肘子就要二十块钱。

我身上总共有三十五块六毛钱,我自己买了个烤肘子,又买了八块钱的猪肉香肠,四块钱的熏肉,猪肉香肠有四种,熏肉有两种,每种各两块钱的。还有三块钱的白面包,剩下的六毛钱买了六根白蜡烛。

买完了东西,约瑟夫便自觉的带着我,朝着重宜坊的方向去了。